鹤煤集团煤矿挂牌督办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12-11 23:30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关于做好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河南煤业化工〔2013〕1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隐患可防,事故可控”的思想,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重点管理,按照集团公司安全 “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要求,鹤煤集团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第一条 对国务院446号令所列入的十五种重大安全隐患和河南煤化重大隐患认定办法的隐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行挂牌管理、重点督办、重点落实,并建立重大隐患治理台账。
第二条 凡是挂牌的重大隐患必须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因人为原因造成到期未整改的,要按规定上限处罚。
第三条 对发现现场存在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第四条 对重大安全隐患按规定程序上报,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假报。
第五条 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要及时对隐患整改情况组织验收,并进行隐患整改效果评价,达不到预期整改目的严禁销号。
第六条 对重大隐患要在明显位置挂牌管理,挂牌督办,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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