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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8.15”电弧伤人事故案例分析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12-22 10:55 来源:煤矿安全网

煤矿“8.15”电弧伤人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1.事故地点概况

2010年8月15日夜班,保德煤矿掘锚三队召开班前会,指定由带班副队长A和班长兼梭车司机B带领本班人员,在哈拉沟煤矿2-2煤中央延伸大巷由主要运输巷向辅助运输巷开掘111#联巷,同时对当班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和学习。

入井接班后,发现一部带式输送机压带辊筒损坏,跟班副队长A组织人员更换,4:10更换完毕。4:20左右,组织掘进延伸大巷111#联巷。6:10梭车司机B开梭车至2-2煤中央主要运输巷110#联巷破碎机前方8m处,由于疲劳打瞌睡,使梭车驾驶室撞上煤壁挂设的跟机电缆(电缆当时盘放五圈),造成煤机电缆3处撞断,2处挤伤,发生电缆相间短路,瞬间产生的强大电弧将梭车司机B左侧脸部烧伤。

事故发生后,带班队长A立即向该队队部汇报,然后组织人员开车将受伤人B送往大柳塔烧伤医院进行治疗。

二、事故原因及性质

1.直接原因

(1)由于梭车司机B疲劳驾驶,开梭车过程中打瞌睡,梭车撞上煤壁电缆,电缆短路产生弧光,致使本人被电弧灼烧。

(2)梭车驾驶室驾驶员头部后侧没有安装防护板,电弧在没有阻挡的情况下直接烧向驾驶员面部。

2.间接原因

(1)保德煤矿掘锚三队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疲劳作业的隐患认识不足。

(2)班前会安全培训落实不到位,危险源辨识不全面,对于存在的潜在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

(3)掘锚三队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存在缺陷,对职工思想情绪掌握不清。

(4)哈拉沟煤矿对见习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在矿井内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3.事故类别

电气事故。

4.事故性质

责任事故。

三、防范措施

1.杜绝员工疲劳上岗,跟班队长要及时观察员工的精神状态,杜绝员工在休息不好的情况下疲劳上岗。

2.梭车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梭车司机操作规程》作业。

3.及时组织全矿员工学习此次事故,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联巷拐弯处不允许吊挂电缆,所有电缆必须落地,防止碰撞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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