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小组劳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特聘群监员)考核管理办法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12-22 14:01
来源:煤矿安全网
工会小组劳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特聘群监员)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群众监督员所在班组在年度内发生安全事故,撤销群监员资格,并扣除其3个月津贴。
第二、工会每年要组织职工对群监员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对职工满意率达不到2/3的群监员取消资格,重新调整补充人员。
第三、群监员参加学习、培训、开展安全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活动要有专门记录本,特别要作好查找隐患、反“三违”的情况记录。
第四、群众监督员违章或违反劳动纪律应取消其资格。
第五、责任心强、工作成绩明显的群监员,单位要适当给予表扬。
第六、群监员为企业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挽回重大损失的,单位要进行重奖,具体奖励办法按《山西省工会劳动保护责任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