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各级人员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汇编
目 录
各职能部门职责 2
一、企业法定代表职责 2
二、矿长职责 2
三、总工程师职责 2
四、生产副矿长职责 3
五、安全副矿长职责 3
六、机电副矿长职责 4
七、生产技术科职责 4
八、安全科职责 5
九、机电科职责 5
十、通防科职责 7
十一、采掘队职责 8
十二、救护队职责 8
十三、工会职责 8
十四、财务部职责 8
十五、后勤组职责 9
十六、瓦斯抽放队职责 9
十七、打钻班职责 9
十八、瓦检员职责 10
总 则
一、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全矿各级人员的“一通三防”工作职责,使煤矿“一通三防”工作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防止通风、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规定,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二、全矿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和执行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有关制度、规定和措施 ,各科室必须按时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定。安全科和通风科负责监督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对违反行为,煤矿将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全矿各级部门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的过程中,必须把 “一通三防”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
四、所有入井员工都有责任看管并爱护好“一通三防”设施及其设备,对破坏“一通三防”设施及其设备的行为,煤矿将认真组织追查分析,对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将从严处理。
五、每月安全科负责组织定期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不少于3次的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落实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人,并进行跟踪督办。总工程师负责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业会,专题研究“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整改方案。
各职能部门职责
一、企业法定代表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法律、法规、条例、文件。审定煤矿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以及设备、材料等的投入计划,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审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办法, 承担重大灾害性事故抢险指挥工作,负责审查矿井灾害性预防措施。
二、矿长职责
矿长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一通三防”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指令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健全“一通三防”管理机构。
3、定期听取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的情况汇报,保证“一通三防”所必须的资金、设备及材料。
4、负责组织矿井灾害预防及应急救援议案的审核及实施。
三、总工程师职责
总工程师在矿长的领导下,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
3、建立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杜绝循环风、微风以及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
4、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或领导反映情况。
5、有权调动“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涉及“一通三防”的工作及其技术方案,煤矿其他行政领导未经总工程师同意,不得作任何改动。
四、生产副矿长职责
1、生产副矿长承担“一通三防”工作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职责,根据煤矿行政的安排和总工程师的要求,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完成“一通三防”工程。
2、在安排生产或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考虑到“一通三防”工作。
3、督促有关单位“一通三防”责任及措施的落实。
五、安全副矿长职责
安全副矿长承担“一通三防”工作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职责。
1、贯彻“一通三防”的安全法规、文件、指令,监督“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2、对有“一通三防”隐患存在的作业地点,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3、对“一通三防”、“三违”人员及破坏“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的人员进行查处。
4、按照规程、法规、上级文件和指令要求,把好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关。
六、机电副矿长职责
机电副矿长承担“一通三防”工作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职责。
1、建立合理可靠的供电系统,减少或消灭无计划停风。
2、监督管理好机电设备,确保机电设备安全工作。
3、组织人力物力按时完成机电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程。
七、生产技术科职责
1、在编制矿井开拓延深、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时,要同时考虑到“一通三防”的技措工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承担其相关责任。
2、在安排开采顺序、采掘接续时,要同时考虑到“一通三防”工作,做到有利于"一通三防"管理。
3、在布置、检查、落实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检查、落实“一通三防”工作。
4、参加“一通三防”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审定。
5、及时检查并掌握巷道的完好状况,对失修巷道及时安排修复,保证矿井风流畅通、稳定。
6、了解掌握矿区井田周边的小煤窑颁布情况和开采情况,发现越界开采或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请地方政府及时对其进行处理。
7、组织开展瓦斯地质工作,努力掌握瓦斯与开采方法、地质构造等因素的规律及其相互关系。
8、及时掌握“一通三防”工程施工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
9、在组织编制审定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害预防及应急救援议案时,必须充分制定"一通三防"的具体内容。
八、安全科职责
1、参与“一通三防”措施的审查,熟悉采掘安全措施中“一通三防”工作内容。
2、负责监督“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工作现场落实,兑现。因现场作业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要改变施工工序或方法时,必须监督有关部门先修改或者重新编制“一通三防”措施之后再进行施工。
3、按作业规程所规定的“一通三防”有关内容进行作业跟踪检查,凡“一通三防”工作不落实的,坚决停止作业,落实“一通三防” 工作之后方可恢复作业。
4、对“一通三防”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各连队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质量达标工作进行验收评定。
5、监督检查下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入井,监督井口20米、抽放站5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
6、负责分析追查“一通三防”方面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破坏通风设施的行为。
九、机电科职责
(一)、机电
1、构建安全经济、合理可靠的供电系统,减少或消灭无计划停电停风。对机电运输系统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2、保证通风、排水、抽放系统安全供电,确保矿井不停风,不淹井、不停瓦斯抽放泵。
3、敷设的供电线路和安装的机电设备必须符合“一通三防”安全标准要求,保证供电系统安全可靠,减少或消灭无计划停风。
4、负责维护好职责范围内的机电设备,防止电器设备失爆。
5、熟悉供电系统,按要求准确指挥停送电工作。
6、机电硐室的防灭火器材必须齐全、可靠。
7、负责管好用好职责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
8、督促专业所属口按时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程,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按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并做好工程移交工作。
9、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完好状况,消灭井下电气设备失爆。
10、实现采掘供电分开,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和专用供电线路。
11、在考虑供电线路的敷设和机电设备的安装时,必须符合“一通三防”安全标准要求。
12、监督入井设备的完好性,杜绝不完好的设备入井。
(二)、运输
1、对职责范围内的机电安装工程质量、维护质量、防爆性能负责。
2、监督检查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吸烟,严禁用明火取暖。
3、负责按质按量及时完成矿临时安排的“一通三防”工程。
4、严禁用车撞风门,电机车在大巷行走时,要注意保护好瓦斯抽放管路。
5、按规定安装除掘进以外的所有防尘管路。
十、通防科职责
1、组织编制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规划和年、月计划,对年度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等级进行鉴定。
2、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瓦斯监测等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3、在总工程师的批准之下,组织进行局部通风系统的调整。
4、按时组织完成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措工程。
5、按质量标准构筑安全可靠的通风设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
6、对矿井各连队“一通三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其情况定期向总工程师汇报。
7、对抽放钻孔进尺、封孔质量、管路安装及回收、瓦斯抽放率进行检查验收,对其工程质量负责。
8、负责抽放钻孔、地质钻孔、注浆钻孔等各类钻孔的施工。
9、负责测定瓦斯抽放参数,合理分配各抽放点的抽放负压。
10、负责全矿抽放瓦斯管路的维护和放水工作。
11、负责分析,考察瓦斯抽放效果,提高矿井瓦斯抽放率。
12、负责矿井瓦斯泵房的管理。
13、依据威水煤田地质情况,结合比德矿井实际,积极开展治理瓦斯的技术攻关。
14、加强通风调度工作,随时掌握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情况,并每天负责向煤矿分管领导、调度室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汇报。
十一、采掘队职责
1、对职责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质量及防爆性能负责。
2、负责管理好施连队域内“一通三防”设施。
3、严格按照规程和措施要求进行施工,在无作业规程或无安全技术措施、无风电闭锁、无水、无喷雾设施等情况下,不能安排掘进或回采作业,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4、负责清扫本职范围内的煤尘,防止煤尘堆积和飞扬。
5、对自身的火工品管理负责。
6、协助通风瓦斯队治理本职区域内的瓦斯。
十二、辅助救护队职责
1、加强体能训练和业务学习,提高救护队的抢险作战素质。
2、维护好救护装备,确保装备质量随时都处于完好状态。
3、按批准的措施规定组织排放瓦斯和启封密闭。
4、参与抢救“一通三防”事故,负责火区封闭工作。
十三、工会职责
负责编制员工培训计划,承担对井下员工特别是特殊工种的“一通三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企业员工综合素质。
十四、财务部职责
负责供给“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其专用资金配置。
十五、后勤组职责
承担对井下、地面炸药库的管理。认真做好火工品的发放和登记工作。负责木厂的防火管理工作。保障“一通三防”物资的供应。
十六、防突队职责
1、在科长的统一领导下,全面管理好瓦斯抽放工作。
2、熟悉井下抽放管路系统,掌握了解各抽放地点的抽放情况。
3、调节好重点头面与其它抽放地点的抽放关系,做到突出重点,抓住一般。
4、负责现场领导各种瓦斯管路安装、回收、撤卸、整改和维护。
5、提供管路安装回收及弯头加工的加工计划及数量。
6、对抽放钻孔,连接钻孔的管路系统经常派人维护堵漏。
7、做好钻孔测压和抽放测流工作。
8、对瓦斯管路安装回收的现场安全负责。
十七、钻探班职责
1、在队的领导下,按矿上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有关的打钻工作。
2、深入现场进行督促和落实打钻的钻孔布置兑现情况。
3、对各打钻地点进行钻开工之前的运输线路、水、电、管、线、现场环境条件进行实地查看了解。然后作好上钻的所有准备工作。
4、平时组织专人对钻机进行检修维护,备用好零配件,确保钻机处予完好状态。
5、根据煤矿或队的要求,严格对钻孔进尺、封孔、连管质量进行考核抽查,并制定切实可行措施。
6、打钻过程中出现事故或钻进不正常时跟班随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进行处理。
7、对所有打钻地点的现场安全负责,经常对打钻地点进行检查,有安全隐患的地点要亲指挥进行处理,确保打钻人员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下施工作业。
8、负责对组织钻工现场操作技能培训,提高所有钻工的打钻技术水平。
9、对现场不具备安全条件,钻场规格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拒绝进钻施工。
十八、瓦检员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煤矿“三大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指挥。
2、持证上岗,熟悉掌握通风、瓦斯、煤尘及煤炭自燃的一般知识。
3、掌握所用瓦检器的结构、性能、原理和操作方法,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检查和管理工作。
4、熟悉所辖范围的通风系统、防尘洒水系统、防灭火注浆系统、瓦斯抽放系统、防治瓦斯措施及避灾路线,监督各系统的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值班室或调度室。
5、按时参加班前会,了解当班的安全工作重点和要采取的措施,服从值班领导的指挥和班长的工作分配。
6、严格认真的按规定检查所辖范围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和温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制度”、“三人连锁换牌放炮”制度,禁止瓦斯超限作业。
7、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脱岗、漏检、假检、误检。
8、负责所辖范围内的通风系统、防尘洒水系统、防灭火注浆系统、瓦斯抽放系统、通风设施、局扇、风筒、棚栏、密闭、监测设施的检查和巡视,监督施工单位按措施要求搞好现场通风管理工作。
9、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认真填写班报记录,做到记录“三对口”。
10、参加队的安全学习和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思想意识和政治思想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