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队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区队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使区队的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给予职工更多的权利,实现区队民主化管理,激发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从而实现区队安全生产的顺利开展,区队班子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使区队管理工作得到合理闭合,特制订以下制度:
1、管理制度公开化
为了提高民主化管理,区队提前向职工进行公示,区队管理制度、工资分配方案、奖惩制度等,实现民主政策透明化,让职工积极的建言献策,提意见、谈建议,职工感觉到有不合情合理之处,可以直接提出意见或建议。
2、民主选举班组职工代表制度
利用班前班后会时间,由班组在册职工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每个班组推选工作积极、态度认真,为职工着想的3名职工成为职工代表,如若职工代表不称职或不合格,再由区队组织人员重新选举。
3、民主管理制度
坚持民主管理制度,保持职工的建议和意见权,每名职工定期都要向区队提出意见或建议,每月的20日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由职工代表整理职工提的建议和意见,并逐一分类,把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交予区队领导,再由区队领导和职工代表共同定夺。可行的建议或意见被采用给予100公分的奖励。
4、评选“建议明星”制度
每月根据职工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数量评选出一位“建议明星”并进行表彰奖励,利用班前班后会时间将他所提的意见或建议进行宣读,三班进行宣传表扬,并在工资台账中奖励200分作为鼓励。
5、自觉执行自治章程制度
职工民主管理协商制度制定后,区队干部和职工代表要带头模范执行和遵守,由区队领导和职工代表负责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