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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压风供排水注浆管路管理标准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1-03 19:01 来源:煤矿安全网

井下压风供排水注浆管路管理标准

QG/XQ0311-2009

一、制定依据

标准依据以下规范的条款制定:《煤矿安全规程》等。

二、适用范围

标准规定了压风、供水、排水及注浆管路的基础管理及质量标准化的实施与考核;适用于管路使用、维护过程管理

三、标准内容

(一)管路管理范围划分

1.机电一队:主排水泵房排水管路至副井口,副井底压力表(含压力表)以上洒水管。主排水泵房西绕道口阀门至泵房风水管路、煤仓上口至装载硐室风水管路。地面压风机房压风管——主井底清理巷——大巷永久压风管连接处。

2.机电二队:副井底压力表以下——副井空车线——北二轨道运输石门所有主压风、供水管路,北二胶带运输石门主压风、供水管路,上仓斜巷压风、供水管路,北二轨道上山,北二胶道上山压风、供水管路,北翼胶带大巷主压风、供水管路,南翼轨道大巷,南翼胶带大巷主压风、供水管路。

3.综采队:负责从大巷或采区永久管路接口处至工作面顺槽风水管路的检查和维护,负责本单位使用水泵排水管路的检查和维护。

4.开拓队:负责从大巷永久管路接口处至所施工巷道内风水管路的检查和维护,负责本单位己使用水泵排水管路的检查和维护。

5.掘进队:负责从大巷或采区永久管路接口处至所施工巷道内风水管路的检查和维护,负责本单位使用水泵排水管路的检查和维护。

6.探防队:负责从地面注浆站至井下各地点注浆管路的安装、检查和维护。

(二)管路安装

1.永久风水管路安装

(1)所有安装、改装井下大巷及主要采区上下山的压风、供水管路的工程,必须经机电科验算批准后方可实施。

(2)机电科提供管路安装图纸及技术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材料计划,由机电科审核后报有关部门批准。

(3)轨道运输大巷风水管路采用Φ159×6无缝钢管;胶带运输大巷风水管路采用Φ108×6无缝钢管;主要采区轨道上下山风水管路采用Φ108×6无缝钢管;胶带上下山风水管路采用Φ108×6无缝钢管。

(4) 轨道运输石门及大巷风水管路每100m安装一个DN25(pg16)球阀;胶带运输大巷风水管路每50m安装一个DN25(pg16)球阀;球阀向巷道顶部倾斜45°安装,开启自如、关闭严实。风水管路每500m设置1个与管路相匹配的闸阀。

(5)所有风水管路过巷道或硐室口时,必须制作巷道口或硐室口高度一致的龙门架,并在巷道口或硐室口安装与管路配套的闸阀。

(6)管路安装必须符合规程和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做到整齐平直、不交叉、不落地、无跑冒滴漏。所有管路必须刷漆防腐,压风管刷黄漆、供水管刷绿漆,刷漆要均匀美观无流淌。

(7)管路安装完毕后,用压风或压力水冲净内部杂物,并做压力试验(3MPa),由机电科验收合格后移交有关单位管理。

2.岩巷风水管路安装

(1)岩巷风水管路采用挂钩固定(见附图),永久管路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

(2)管子挂钩由机修厂统一加工,其它单位不得私自加工。机修厂要依据图纸严格控制加工尺寸和焊接质量,不合格的挂钩使用单位可拒绝领用。

(3)挂钩吊孔高度以巷道腰线为准,水平误差不超过±50mm,每4m安装一个,间距误差不超过±50mm;挂钩埋入深度不小于300mm,外露部分平直,用木条楔紧,严禁用锚固剂或水泥固定,便于挂钩回收重复利用。

(4)吊挂点必须牢固可靠,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管路敷设按照风管上、水管下的原则安装,上下间距为200mm,误差不超过±20mm。

(5)当巷道有规律的拐弯时(工作面外部车场、巷道拐弯等),管路必须按照巷道拐弯的弧线进行弯曲,严禁出现急弯或死弯。当管路通过躲避硐口时,应利用弯头沿硐室内壁通过,不得直接横穿硐口。当管路横跨巷道时,必须制作与硐口高度一致的龙门架通过。

(6)管路必须刷漆防腐:压风管为黄漆,洒水管为绿漆,管接头为红漆,管子挂钩为灰漆。刷漆要均匀,色泽一致,无流淌现象。

(7)管路必须用白漆标识规格型号、用途、走向箭头,如:“供风管Φ108→”,“供水管Φ108→”,要求字体工整,高度为40mm,每50m标识一次,巷道拐弯和管路分支处标识一次。

(8)压风管与供水管每50m必须设一组三通阀门,阀门开启自如、关闭严实,向巷道顶部上斜45°安装。管路与电缆在巷道同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电缆的下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3.煤巷风水管路、注浆管路及排水管路安装

(1)轨顺风、水管路吊挂在行人侧对面,风管上面距底板1.3m,皮顺风、水管路吊挂在行人侧对面,风管上面距底板2.1m。

(2)风、水、注浆、排水管路采用双股8#铁丝进行吊挂,管路上下间距200mm,铁丝吊点间距4m。

(3)吊挂时,先用8#铁丝单股在锚杆上拧一圈后两股合并,在上层风管上缠绕一圈后与主铁丝麻股一圈,然后继续向下在下层管路上缠绕一圈后与主铁丝麻股三圈,留头长度10mm,方向向巷帮侧。

(4)每股铁丝只允许吊挂两趟管路,如增加管路应再用一股铁丝吊挂。管路标识如:“排水管Φ108→”,刷黑漆防腐。

(5)排水管路与风水管路同侧敷设时,应敷设在风水管路的下方,距底板不小于300mm。管路标识如:“排水管Φ108→”,刷黑漆防腐。

(6)注浆管路与其它管路同侧敷设时,应敷设在最下方,保持200mm间距,管接头处用钢制弧形支座支撑,整齐平直。管路刷黑漆管接头刷红漆,管路标识如:“注浆管Φ57→”字号高度30mm。

(7)其它要求按照岩巷风水管路安装标准执行。

(三)管路管理处罚规定

1.所有管路必须吊挂,不得落地,否则一处罚款100元,管路如需地埋过渡时须经机电科同意。

2.管子挂钩由机修厂统一加工,任何单位不得使用非标准型挂钩,发现一次按每副挂钩100元处罚。

3.挂钩使用锚固剂或水泥固定,而不能回收的,每副罚责任单位100元。

4.管路敷设按照风管、水管、排水管、注浆管由上而下的原则,如不按规定敷设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

5.未经机电科同意,任何单位不得使用高压胶管代替管路,否则一处罚款200元。

6.所有管路必须按照规定颜色除锈刷漆,否则按每根50元处罚,管路无标识每处罚款50元。

7.除轨道运输大巷外,压风管、洒水管每50m必须设一组三通阀门,少一个罚款100元。闸阀要开启自如、关闭严实,达不到要求的每个罚款100元。

8.煤巷管路用8#铁丝双股吊挂,缠绕绑扎,否则,发现一处罚款50元。

9.管路严禁有漏风、漏水现象,否则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0.故意损坏、拆卸管路上的阀门罚责任单位500元,撞坏管路一次罚款200元,影响生产时间计入责任单位。

11.综采、掘进、开拓工作面拆除的管路应摆放整齐,临时存放数量达到20根时,升井退库或集中运至供应科指定地点存放。

12.所有管路不得有水泥或喷浆料,否则按每根50元处罚,管路积尘严重(以手擦管路表面1米长度内积尘落地为准),按每根10元处罚。

13.新开口的岩巷或掘进巷道施工前,施工单位到机电科领取管路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不得私自敷设管路,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

四、信息传递

(一)本标准输入信息

1.国家煤矿生产有关安全法规;

2.矿机电设备管理有关制度;

3.矿生产经营计划及各单位管路使用计划;

4.管路安装图纸及技术要求;

5.管路敷设的技术要求。

(二)本标准输出信息

1.材料计划;

2.管路现场安装、维护情况;

3.管路试压结果;

4.隐患通知和处罚单。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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