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包机管理标准
QG/XQ0317-2009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电设备包机管理内容,适用于机电设备的包机过程管理。
二、标准内容
(一)各单位针对本单位机电设备及维护、操作人员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机电设备责任人,并把包机人员的名单报机电科,每月变更情况要及时上报。
(二)机电科针对每一台设备制作“包机责任牌”下发到各区队。由各区队如实填写后,固定在设备的适当部位。“包机责任牌”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包机人员姓名等。
(三)机电包机维修工负责所包设备的日常维护及故障处理,及时填写“设备日常检修记录”。
(四)包机运转工负责所包设备的操作、巡视及设备卫生的打扫。
(五)包机运转工每天除按章操作、维护设备和打扫卫生外,必须经常对岗位上的设备巡回检查,对大型固定设备必须及时填写该设备的“运行及巡检记录”或“运转日志”。
(六)包机人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处理汇报,做好记录。
(七)生产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时,包机维护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出现的故障较大,应立即通知本单位值班领导,由本单位值班领导派人协作。
(八)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影响事故时,由机电科组织该单位管理人员,包机维护人员及包机操作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如是包机维护人员检查不到位或包机操作失误所导致,矿或单位酌情对包机人员严肃处理。
(九)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包机维护人员应遵照执行设备的使用说明、《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试验管理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内容,经常检查(试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等。
(十)凡检查出的设备隐患,对包机人给予50元的处罚。
三、信息传递
(一)本标准输入信息
2.矿机电设备管理有关制度;
3.各单位岗位职责。
(二)本标准输出信息
1.机电设备包机责任牌;
2.各项记录(巡回检查记录、设备日常检修记录、设备保护试验记录);
3.隐患整改及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