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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井乘罐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1-06 22:06 来源:煤矿安全网

副井乘罐制度

1、上、下井时要遵守井口、井底制度,在指定地点等候,待罐笼停稳后,排队依次序下下罐笼。

2、乘罐时要服从把钩人员的指挥,自觉接受井口检查人员的检查和劝告。

3、人员进入罐笼后,不准打闹,手握紧扶手,手、脚和头以及随身携带的工具物品不准露出罐外,发出开车信号后或罐笼尚未停稳及未发出停车信号前,不得争抢上下。

4、任何人员不准与携带火药、雷管的放炮员或火工人员同罐上下,也不准乘无安全盖的罐笼和装有设备材料的罐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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