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检查制度
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入井机电设备安装、使用的设备符合防爆质量要求,《规程》规定:“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每月应检查一次,每日应由分片负责电工检查一次外部。
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检查内容如下:
1.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
2.隔爆外壳、接线箱、底座等是变形。轻微凹凸不平不能超过完好标准。
3.隔爆外壳是否涂有防腐油漆。大、中修后必须重新涂防腐油漆。
4.各进出线装置是否封堵。要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镀锌金属圈和镀锌挡板。
5.通电试运转,观察开、停、吸合(或运转)动作是否灵活可靠,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杂音,放置顺序应符合规定要求。
6.隔爆接合面间隙应符合要求,对每台设备及电器的各个隔爆间隙都要逐一测量。
7.隔爆接合面是否有锈蚀和机械伤痕,是否涂有防锈油脂,并进行磷化处理,粗糙度要符合要求,针孔、划伤等机械伤痕不得超过规定。
经过检查,符合防爆质量要求的电气设备,应填写入井设备验收登记表,由防爆检查员签发“入井许可证”。“入井许可证”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领用单位、防爆检查员姓名等。井口把关人员要严格执行凭证入井制度,逐台、件核对“入井许可证”,无证不准入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