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科各工种交接班制度
机电科各工种交接班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定机电科各工种交接班制度。凡我矿机电科职工,不论职务高低、工龄长短,均须遵照执行。
1、安全、瓦斯员;绞车司机、仓库保管、检身员、柴油机、配电室、风机司机、调度值班、领导值班等重要岗位人员必须实行工作现场交接,做到你不来,我不走。
2、当班人员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当班生产或工作任务,同时交清工具,设备运转、隐患排除、遗留问题等情况,当班隐患当班处理,不能处理的,除告明接班者外,要详细填写要交接班报表上,并于班后口头或书面报有关科室,如不报或迟报,造成事故,要严肃追究当班人员责任。
3、接班人员和当班人员在现场交接时,双方须对工作现场全面进行检查,将发现问题认真填写在交接班报表上,并互相签字认可。
4、接班人员认为当班人员工作质量差,任务没完成,需在报表上填写清楚,班后报有关领导处理,但必须先行接班,如不接班造成工作现场无人盯岗,要严肃追究接班人责任,接班人员对当班人员工作质量不检查,不验收,马马虎虎接班,一经检出严肃处理接班人员。
5、当班人员对接班人提出的问题应妥善处理,直到问题圆满解决,方可离开,如不处理,又不在报表上签字,要严肃处理当班人员。
6、无论什么原因,接班不到,当班不准离开,接班人迟到,按规定罚款,同时按比例给当班者增加工资或劳动分,接班人不到,当班人擅自离岗,每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要严肃处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交接班人员应互相配合,认真完成交接班工作,不得故意挑剔,推诿扯皮,否则,一以查实,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