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煤炭工业局牛街分局2014年工作总结
彝良县煤炭工业局牛街分局
2014年,牛街分局在县委、县政府,县局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各职能部门的大力关心与帮助下,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4]18号)等文件要求,统一思想,扎实工作,有力促进了辖区煤炭工业平稳运行。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 狠抓节后相关工作。一是2014春节后,牛街分局严格按照县局春节后煤矿复产方案的标准、程序和环节认真审查煤矿采掘计划、通风要求和供风标准,按照“成熟一对,验收一对”的总体要求,年初复产的煤矿有牛街镇煤矿、文家沟煤矿、塘房煤矿、永兴煤矿、桃子湾煤矿、吉祥煤矿、茶园煤矿、楠木煤矿8对矿井通过复产验收。腾达煤矿进行瓦斯抽采第二期工程建设;冷沙湾煤矿由于采矿许可证过期未复产。二是年初县局下发了《彝良县2014年度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分局按要求明确监管职责,细化监管责任,分局领导与监管干部和驻矿安监员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矿井和责任目标,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到岗位、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等情况进行严肃处理,把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二)扎实做好煤矿停产整顿期间安全监管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4〕1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立即停车整顿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19号)文件要求,辖区内13对矿井全部属于停产整顿矿井,从2014年4月16日起全面进入停产整顿状态。其中:彝良县冷沙湾煤矿、彝良县牛街镇煤矿、彝良县吉祥煤矿属于暗斜井对井下进行通风排水;彝良县邱家湾煤矿、彝良县腾达煤矿、彝良县永安煤矿、彝良县楠木煤矿、彝良县茶园煤矿、彝良县永兴煤矿、彝良县文家沟煤矿、彝良县茶坊塘房煤矿属于平硐上山开采,各煤矿主井口及风井口锁闭。分局于4月18日组织全体监管干部及驻矿安监员召开紧急会议,按照(云政办发〔2014〕19号)精神,落实一对矿井由一名乡镇人民政府副科级领导、一名监管干部、一名驻矿安监员负责巡查监管。分局监管干部对各煤矿进行巡查监管每周不少于2次,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夜间督查和突击检查、重点时段重点检查等方式,截止目前,牛街片区煤矿严格执行停产整顿期间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停产整顿明停暗开、擅自组织人员入井抢采资源、维修巷道、回撤设备等行为,各煤矿安全持续稳定。
(三)加强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一是分局在年初认真组织煤矿开展职工岗前培训达660余人,督促煤矿积极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矿领导培训、煤矿机械化开采及隐蔽致灾因素等培训,着力提高了煤矿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分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一系列文件精神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专题文件学习19次;专题办公会议18次;监管专题会议13次;每月召开安全监管工作例会,针对煤矿实际问题,相互交流,互相学习,通过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精神,采取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使牛街分局监管队伍业务素质有了极大提升。
(四)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分局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汛期值班制度,同时分局按照《防治水规定》定期对各煤矿开展了防治水专项检查,督促煤矿企业加强水患的排查整治,为认真贯彻落实“6·24”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工作,严格汛期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制度。辖区内塘房煤矿于2014年7月2日凌晨四点五十分左右,茶坊村泡桐组通往茶坊村公所方向发生山体滑坡。分局立即组织监管干部抵达煤矿查看具体灾情:滑坡地点位于茶坊村泡桐组通往茶坊村公所方向,煤矿井口侧住宿楼及办公楼正好处于山体滑坡正下方,山体滑坡预计总方量约350立方米,公路上方堆积了大部分,其中小部分(约20立方米)冲下公路,冲到煤矿办公楼及办公楼后面的山坡中,此次山体滑坡给煤矿造成了较大的灾害损失,所幸无一人员伤亡。
(五)开展集中整治,深入打非治违。分局督促煤矿建立分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切实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人、资金、时限及验收“五定原则”,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针对打击非法小煤窑工作向各煤矿企业提出要求:(1)煤矿必须成立打击矿区内非法小煤窑工作机构,组长由煤矿技术人负责,必须对领导组进行细化分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2)煤矿必须对矿区范围内的非法小煤窑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的“拉网式”排查清理,通过排查,摸清本矿区范围内非法小煤窑的名称、地点、关闭状况等基本情况,对非法小煤窑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完善非法小煤窑排查台帐档案,并将每口非法小煤窑的巡查监管责任到人,并于每周周五前报分局办公室。(3)煤矿必须建立非法小煤窑举报奖励机制。举报情况一经查证属实的,按照1000元/口(处)的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奖励经费由煤矿企业承担。(4)凡出现非法小煤窑开采超过一周以上,煤矿企业仍未巡查到位和及时报告的,处罚煤矿企业5万元。(5)牛街分局成立了打击合法矿区范围内非法小煤窑工作领导组,由分局长万光友担任组长,定期或不定期对合法矿区范围内的非法小煤窑开展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的“拉网式”排查清理。从1月份起每月至少开展1次打击关闭非法小煤窑专项行动,坚决做到煤矿每周对合法矿区范围内进行一次巡查并以书面形式报分局办公室备案。从8月至12月底根据国务院、省、市、县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和部署,分局制定了《彝良县煤炭工业局牛街分局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查“三超”、“三违”现象,对存在非法违法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了实效。经人举报邱家湾煤矿矿区范围内存在非法小煤窑开采,牛街分局于2014年5月14日到邱家湾煤矿整合煤矿富源煤矿矿区内进行排查时,发现富源煤矿矿区范围内存在一口由花果村桃子坪组村民管忠均所开非法小煤窑,检查时管忠均刚从小煤窑出来,牛街分局立即向县局及牛街镇政府汇报,牛街镇政府组织牛街镇派出所和牛街镇国土分局人员对非法小煤窑进行封填,并没收管忠均采煤所用工具。
(六)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县局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和部署,坚决把教育实践活动当做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做到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专题讨论、读书笔记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分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思想发动、专题学习交流、树立典型等活动的开展,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形成了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各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等行为和现象出现。共收到各种意见建议共36条,对其中相同的进行合并梳理后归纳出5条;对这5条建议分别落实了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并完成了相应的整改工作。
(七)切实做好矿区社会维稳工作。牛街片区内13对煤矿,针对社会维稳工作,每个煤矿成立了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领导担任组长,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来访人员。牛街分局针对社会维稳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要求煤矿和驻矿安监员及时将来访人员及来访情况上报牛街分局。自4月份煤矿停产整顿以后,主要有楠木煤矿拖欠工人工资、茶园煤矿因地质灾害赔偿拆迁农户的尾期款还未付清、桥坎煤矿拖欠房租等来访达50余人次。根据《彝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整顿关闭一批”煤矿开展资产评估公告》要求,凡与整顿关闭煤矿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向煤矿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登记,分局办公室以电话方式分别转告来访人员向其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登记。
二、存在问题及2015年的工作重点
今年以来,牛街片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些新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煤矿停产整顿时间长,井下部分巷道变形严重,通风系统存在很大问题;二是煤矿转型升级面临融资渠道窄,办矿基础较差,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三是部分停产整顿矿井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
2015年,牛街分局将严格按照煤矿停产整顿期间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力度,确保煤矿坚守安全红线,推动辖区煤矿安全、健康发展。巩固2014年“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狠抓落实,继续深入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力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使煤矿安全基础条件明显改善,事故防范能力整体提高。坚决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法[2014]9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4]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立即停产整顿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19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煤矿完善相关复产、复建手续,确保煤矿尽早恢复生产或建设,力争实现全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