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跃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
(一)、地面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1、高压供电线路及设备停送电必须实行工作票制度,低压供电线路及设备停送电必须实行停电申请书制度,影响井上下安全和生产的必须经值班领导批准(计划检修以停电任务书为准)。
2、工作票必须统一编号,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字迹工整,内容要正确,执行后的工作票要妥善保存三个月,以备检查。
3、实行工作票时,当工作完毕,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前,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双方现场交接、验收,并在工作票上签字后,即为工作终结。
4、实行停电申请书必须要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停电后要采取验电、放电、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工作完毕,要先拆除短路接地设施,然后在联系送电。
5、为防止误操作,变电所的倒闸操作必须实行操作票制度。操作票必须由操作工填写,倒闸操作必须实行操作票制度。操作票的内容应包括操作内容、操作顺序、法令人、操作工、监护人和操作时间等。
6、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隔离刀闸的顺序依此进行;送电合闸的操作以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接合刀闸。
7、操作票填好后,必须按系统接线图作认真检查,逐项进行核对,经值班负责人审核后,由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在模拟盘上进行预演,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变电所值班员在执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鞋或戴绝缘手套,并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8、各单位须进行停电检修工作时,必须填写工作票或停电申请手续,依据批准的停电申请书或停电工作票作业,否则不准操作。
9、各配电所、配电点和机房值班员,进行有关停送电工作时,必须有机电负责人批准的停送电申请书和工作票作业,无批准的两种票值班人员严禁操作。
停电检修工作必须指定停送电负责人,负责人必须对停送电期间的安全工作负责,否则,值班员有权拒绝停送电工作。
10、矿值班室和变电所值班员,传达(或下达)停送电指令,口齿必须清楚正确,严格执行受令复核制度。
11、变电所值班员接到指令后,严格按指令进行操作,执行停电时验电、放电、短路接地,送电前要撤出短路接地线。
12、除变电所值班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变电所内一切设备设施进行停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13、事故停电时的停送电操作,可不填操作票或任务书,随后必须记录清楚。
14、主扇风机因系统停电或事故停风时,值班员应立即向矿值班室汇报,矿值班室要立即下达指令,停止向井下供电。风机运转正常后必须请示矿值班领导,经领导同意后方可送电入井。
15、停电后,低压盘上必须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牌由值班人员检查准确,防止反送电。
16、发现设备及线路事故隐患,严重威胁设备及人身安全时,可以先停电,再汇报矿值班室,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
(二)、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1、日检修要严格执行停电申请书,月检修、年底检修要严格执行停送电任务书。
停电检修要严格执行对牌停送电制度,无牌或不对号严禁操作送电。
2、临时性的事故处理,必须由检修负责人与矿值班室联系,经同意方进行操作。
3、事故跳闸后不允试送电,待问清事故原因后,如可试送电,试送电一次,成功与否都应填写《事故记录簿》备查。
4、事故跳动闸试送电不成功,变电工要立即汇报值班领导,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在瓦斯检查不超限的情况下,由检修负责人与值班领导联系送电。
5、不论计划停电还是事故停电,需要检修或查故障的,都要严格执行对牌制度。
事故停电造成住扇或局扇停风后,瓦检员必须亲自与电工联系停送电,主扇不能恢复供风时,必须即时停掉相应电源。
6、严禁向未经检查瓦斯的巷道供电。
7、井下发生紧急事故时,可以采取紧急措施实行紧急停电,实行紧急停电后,要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值班室,恢复送电,必须听从值班领导或机电负责人指挥。
8、变电所外配电点或单个馈电开关的停送电操作,由施工负责人执行,开关停电后,必须由检修负责人将开关锁住,派专人看守,检修人员无权将开关恢复送电。
9、6KV高压的停送电操作、验放电、拆挂短路接地线工作,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