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跃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主要灾害(水、火、瓦斯、顶板、运输)管理,加强监控,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煤矿矿长
副组长:副矿长、总工程师
组 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灾害预防的管理
1、每年12月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安全等专业人员编制出《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矿井事故应急救预案》。
2、《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矿井事故应急救预案》的内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3、《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矿井事故应急救预案》编写完成后,要由矿长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会审、签字,而后方可实施。
4、《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矿井事故应急救预案》会审、签字,要由技术人员进行贯彻和讲解。职工在彻底理解和领会了其内容实质后要签字。
5、安全生产办公室要时常受理和收集职工、干部提供的安全情况汇报和安全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矿长,责令相关单位及时处理。
6、每年必须由矿长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三、灾害处理原则
(一)自救与互救
1、矿工自救:就是在井下发生灾害时,在灾区或受灾害影响的区域的每个工作人员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行为。
2、矿工互救:就是在有效地进行自救的前提下,没有受伤的矿工妥善地救护灾区人员的行为。
(二)矿工自救应遵守“灭、护、撤、躲”四原则:
1、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2、护:因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点的有毒气体浓度增高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应佩带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鼻孔等。
3、撤:当灾区现场不具备抢救事故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以最快速度选择最近的路线撤离灾区。
4、躲: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硐室或其它安全地点暂时躲避,等待援助。
四、灾害报警联络程序
1、当发生重在灾害时坑下任何人有义务以最快速度汇报调度室。
2、调度室或值班矿领导简明了解事故地点、性质大致灾情后,立即报告矿长和总工程师。
3、调度值班在总指挥到达前,应指定副矿长、矿长助理及科长担负下井救灾指挥工作,井下救灾指挥部视灾区性质选择安全地带,指挥灾区撤人,进一步了解灾区情况并随时汇聚报调度室。制定救灾方案和抢救措施
4、救灾总指挥由矿长担任,并根据灾害性,受灾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出正确的救灾方案和具体措施,并指挥有关人员迅速落实救灾方案。
五、灾害预防学习落实
每月组织一次灾害预防学习,由技术人员进行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