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瓦斯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重大瓦斯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1】26号)及“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等文件规定,结合矿井实际,切实做到及时发现、治理煤矿生产安全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相关要求:
1、煤矿重大瓦斯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及“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创建和谐矿区的重要手段。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心,加强领导,提高执行力,认真落实督办制度,消除重大瓦斯事故隐患。
2、各职能部门及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协调、密切配合,指导、督促责任部门及基础单位认真做好重大瓦斯隐患的排查、统计、台账的上报工作。及时协调处理排查出的重大瓦斯隐患,严格按照“五落实”的原则落实到位,确保重大瓦斯事故隐患得以消除。
3、矿相关领导、通防科、安全科、技术科、地质规划科等管理人员动态对井下进行瓦斯隐患排查,对重大瓦斯隐患挂牌督办的随即进行检查、通报。对重大瓦斯隐患挂牌整改的由通防科、安全科、通风工区、防突工区安排专人跟班跟踪落实整改,凡整改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弄虚作假的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进行追究。
二、具体方案:
1、隐患报告
各单位认真落实重大瓦斯隐患挂牌督办工作,通风工区严格按要求建立档案及相关台账,安全科、通防科要严格按照重大瓦斯隐患规定要求逐级上报,矿长、总工程师等相关领导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分析,针对出现重大瓦斯隐患的地点采取停止作业、撤人等强制措施,并制定针对性的挂牌督办的整改方案,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2、挂牌督办
矿长是重大瓦斯隐患挂牌督办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重大瓦斯隐患挂牌督办的第一技术负责人。矿成立重大瓦斯隐患挂牌督办领导小组,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严格按照矿领导、部门领导、基层单位领导、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瓦斯员、督察队员等落实人员挂牌督办,并整改单位在隐患地点吊挂“重大瓦斯隐患”公示牌,公示牌的内容要明确隐患内容、矿领导、部门领导、整改的相关责任单位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
3、严格督办
矿领导、部门领导要及时制定重大瓦斯隐患挂牌督办方案,明确督办内容、督办单位、督办人员、督办方法、完成时间等相关内容,各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和督办人员认真落实措施及矿领导要求进行整改,每天对整改情况进行落实、分析及督查,确保按整改时限要求整改到位,并将重大瓦斯隐患挂牌督办工作进行备案。
4、摘牌销案
挂牌督办的重大瓦斯隐患整改完毕后由矿督办小组组织安全科、通防科、技术科、地质规划科及相关基层单位人员和集团公司领导进行现场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经验收后符合生产条件的,由矿向集团公司及省安全监察局提出摘牌书面申请。经省局及集团公司领导现场验收合格同意摘牌后方可恢复生产,有责任单位撤销“重大瓦斯隐患”公示牌。
三、挂牌督办小组
根据我矿实际,由矿成立重大瓦斯隐患挂牌督办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监副处长、生产矿长、经营矿长、机电矿长
成 员:安全副总、通防副总、机电副总、掘进副总、采煤副总、地质副总、安全科长、技术科长、通防科长、机电科长、通风区长、防突区长
四、挂牌督办小组人员职责范围:
1、负责重大瓦斯隐患的认定,瓦斯治理的方案制定。督促落实重大瓦斯隐患的追查、分析、治理、上报、挂牌督办、摘牌。
2、认真做好重大瓦斯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重大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瓦斯隐患。
3、采取定期及动态的方式,加大对井下瓦斯隐患的排查力度。 每月利用逢“8”防尘日及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期间对矿井全方位的瓦斯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由通防科进行瓦斯信息汇总。对重大瓦斯隐患要明确治理目标、任务及治理方法和治理措施。严格落实治理资金、治理人员、治理时限和应急预案。规范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矿井瓦斯情况,采集瓦斯信息。 ①通防工区每日碰头会对瓦斯信息分析;②通防副总主持召开的通防周分析会的瓦斯排查;③每月由矿长主持召开的“一通三防”、防突安全办公会及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月度通防例会及瓦斯地质分析;④井口信息站采集的瓦斯信息 (我矿管理规定,矿管理人员及群监员下井,上井后及时填报下井信息);⑤瓦斯监控中心采集的信息;⑥通防科、安全科、技术科、地质规划科等机关科室人员现场检查的瓦斯信息;⑦通风工区、防突工区、基层单位管理干部、瓦斯员、防突预测工、防突打钻工及相关现场人员汇报的相关瓦斯方面调度信息
4、利用多种渠道采集瓦斯信息。①地质分析会审;②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排查;③瓦斯员、防突预测人员、防突打钻工汇报;④矿领导检查; ⑤安监人员检查;⑥区队干部及管理人员检查;⑦机关科室管理人员检查;⑧瓦斯监控系统信息及调度信息;⑨上级领导检查。
5、建立奖惩制度。对现场瓦斯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督办不力、弄虚作假、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的,将按矿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凡发现、汇报及时、治理瓦斯有功将按矿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夹河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