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运用管理及考核办法
信息系统运用管理及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适应现代建筑行业的需要、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落实铁道部关于“六位一体”和“四化支撑”建设管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沪昆客专湖南公司《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用管理及考核办法》、局项目部《信息系统运用管理及考核办法》,结合第三项目分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第三项目分部信息系统包括:沪昆客专湖南公司RCPMIS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公司OA协同办公系统、公司财务管理和物资管理系统、局项目部和第三项目分部创建的业务QQ群等。
第二条 计算机信息化应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办公信息化、工程管理数字化、重点工程可视化,从而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增强项目应变能力,为最终实现项目工期、质量、安全、效益等各项目标提供可靠保证。
第三条 本信息管理办法适用范围为第三项目分部及各作业队。
第二章 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第四条 第三项目分部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部室、作业队根据需要,设置专职信息员。
第五条 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雷卫东
副组长:孙孝全 欧 然 何晓兵
成 员:各部门、所属各作业队负责人
第六条 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指导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全部工作,负责制定、实施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信息化建设管理、协调和监督,制定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标准和规范,并指导各成员开展信息化工作。
第七条 信息系统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设在项目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开展信息化建设日常工作;负责第三项目分部信息系统各类软、硬件的管理、维护及合理配置;负责工区信息系统的病毒防护和信息保密工作;负责收集各部门在信息化应用过程中涉及的问题和建议,并予以解决或酌情向上级单位反馈。负责按照沪昆公司、局项目部及分部信息化领导小组的要求,对项目分部各部门、各作业队的信息化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项目分部各部门及所属各作业队应该配备责任心强、有一定计算机操作知识和文字组织能力的兼职信息员,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上报与发布。
第八条 第三项目分部各部门及所属各作业队职责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机房管理、系统操作、硬件设备维护等相关安全和保密管理;负责OA模块的日常管理及相关数据信息录入等工作;负责视频会议系统、负责项目分部网络系统(局域网及因特网)的管理和维护;负责系统信息的信息反馈、收集、整理、处理、传递与应用管理;负责项目分部业务QQ群的创建与管理;负责通项目分部各类信息系统进行行政、党务类文件资料进行收发与管理。
(二)计划财务部:负责按沪昆公司及局项目要求完成铁路建设项目系统中成本管理、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验工计价、计划管理、财务及会计管理模块的日常应用、数据上报,确保项目模块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通过项目分部其它信息系统进行计划财务类文件资料的收发与管理。
(三)工程管理部:负责按沪昆公司及局项目要求完成铁路建设项目系统中工程设计管理、资料管理、技术管理、工程咨询等模块的日常应用、数据上报,确保项目模块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通过项目分部其它信息系统进行工程管理类文件资料的收发与管理。
(四)安质环保部:负责按沪昆公司及局项目要求完成铁路建设项目系统中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模块的日常应用、数据上报,确保项目模块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按沪昆公司要求负责本项目分部重点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与应用;负责通过项目分部其它信息系统进行安质环保类文件资料的收发与管理。
(五)物资设备部:负责按沪昆公司及局项目要求完成铁路建设项目系统中物资设备采购模块的日常应用、数据上报;负责通过项目分部其它信息系统进行物资设备类文件资料的收发与管理。
(六)调度室、征拆办:负责按沪昆公司及局项目要求完成铁路建设项目系统中工程调度、进度管理、征地拆迁模块的日常应用、数据上报,确保项目模块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通过项目分部其它信息系统进行工程调度、征拆类文件资料的收发与管理。
(七)各作业队:按项目分部要求,通过项目分部业务QQ群及其它相关信息系统,及时收发各类文件资料,上报各类信息和数据。
第三章 网络接入、工作纪律及数据安全
第九条 第三项目分部及所属作业队确保网络接入,分部各部室直接入RCPMIS铁路项目建设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条 分部各业务部门、作业队信息员每天上班时登陆相关信息系统,并保持各类信息系统的在线状态,及时查看、收发相关文件、资料,确保各类信息的畅通。如因信息员出差且超过一天时间,须指定其它人员代办。因处理不及时而影响公务,将追究信息员及部室负责人责任。
第十一条 所有网络资源使用者应遵守互联网各项管理规定。禁止上网浏览非法网页、不健康网页;禁止在办公场所上网娱乐、游戏。
第十二条 各部门必须定期对自己的所有资料进行备份,并妥善保管,严防信息丢失或泄漏机密。
第十三条 严禁来历不明的网站,对一些来历不明的邮件及附件不要打开,不要执行从网上下载后未经杀毒处理的软件,使用移动存储工具前须先杀毒。
第十四条 计算机使用人员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如果发现病毒或任何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刻断网迅速隔离被感染的计算机,并立即向办公室报告。
第十五条 计算机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中的网络设置的参数配置,不得对网络布点、线路、网卡等硬件进行随意安装或异动,如需更改,必须向办公室报告,由专业人员完成。
第十六条 任何计算机使用人员不得蓄意在内部局域网上传播病毒,恶意破坏数据资料;同时,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经营项目部的各种信息。
第十七条 计算机使用人员如果违反本条例中的规定,情节轻微者,项目部给予警告并责成纠正。对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应照价赔偿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四章 硬软件设施的维修、管理及
相关软件的引进、推广与应用
第十八条 项目部所有信息化设备(软件)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分部信息化建设工作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项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化设备(软件)的日常维护工作由指定的专职信息管理员负责。
第十九条 由于人为原因而造成硬软件信息设施丢失、损坏的,各相关责任人将按规定赔偿,若无法确定责任人,则由其保管人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 各部门信息化设备(软件)出现故障,需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如果涉及到维修费用问题需提出书面维修申请,经核实后,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公配的信息化设备(软件),在项目完工以后必须按照规定设备上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检查设备是否完好,若无法正常使用需要维修的,经核实属于非人为原因,费用项目部承担。项目员工若因工作变动离开,在离开前必须将其使用的信息化设备上交,由办公室检查设备是否完好,若无法正常使用则由其本人负责维修或赔偿。
第二十二条 上级主管业务部门指定推广使用的应用软件,由各部门负责安装、调试和运行中的维护。
第五章 电子公文处理暂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 根据集团公司《电子公文处理暂行规定》,为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的质量,并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结合项目实际,制定了本规定。
第二十四条 除涉密公文外,项目分部内收、发文一般采用电子公文处理。
第二十五条 各部室及各作业队兼职信息员上班时确保在线,便于信息沟通、及时收发文件,不得因私处理不及时而影响公务。
第二十六条 项目分部各部门应及时把收到的上级文件经领导批示后下发至各作业队。
第二十七条 各部室及作业队将传输的文件做好登记,及时交领导批阅办理。
第二十八条 要高度重视文件信息的质量,充分体现沪昆客专参建员工队伍的文化素质和个人形象,对敷衍了事,滥竽充数的,项目分部将通报批评并纳入任务挂钩考核。
第六章 考核办法
第二十九条 为使相应系统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及功能,项目分部信息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对系统的运用管理进行检查和考核,对较好的部门(作业队)、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较差的部门(作业队)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十条 考核内容
1、相关数据信息的录入;
2、数据的备份和系统升级;
3、系统的推广应用及和信息反馈;
4、病毒防范工作;
5、有无自主更换硬件、软件和随意删改数据;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