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保密制度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应增强保密意识,树立正确的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认真执行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
二、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保密原则,掌握必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保守档案秘密;对档案管理工作情况不准外传,不允许将档案私自带出,或未办理手续借给他人。
三、提供利用档案时必须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中有关保密和借阅权限的规定,禁止无关和无权限人员接触和翻阅档案。
四、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翻看、不打听、不谈论、不泄露档案中的机密。不得私自摘抄、复印、翻拍、下载、转录涉密文件到任何载体上;如确需下载涉密文件,用完后应及时删除或销毁,复制的纸质材料应一并销毁或交档案管理人员。
五、涉密及在特殊载体上的密级档案应使用专柜单独保管,由专人负责管理和借阅。
六、使用完和归还的档案要严格检查,及时入库、入柜,不得随意堆放。
七、下班前应将未用完的档案和未整理完的文件材料入柜、入库,不得随意放置。
八、报废的复印、复制材料,不得散失,按文件销毁办法办理,属机要性质的要及时销毁。
九、做好库房的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防止失窃。
十、非档案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特殊情况需办理登记手续。
十一、对在保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发生严重责任事故,造成泄密的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