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生产网!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2-14 23:22 来源:煤矿安全网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第一条 针对沪昆客运专线技术标准高、施工工艺新、质量要求严的特点,分部、作业队及各施工工班应全面掌握本单位所有关键岗位、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履行从业人员“三级教育”及作业人员转岗培训教育职责,满足安全质检培训教育内容和培训课时要求,保证特殊人员人人持证上岗。

第二条 各作业队、施工工班的质量监督检查人员,须加强业务学习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三条 各作业队的试验检查员必须要经过铁道部试验员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各试验室主任除经过铁道部试验员资格培训外,还要经过客运专线施工资格培训。

第四条 各作业队的关键岗位(质检员、安全员、试验员、技术员、材料员、机械设备员等)及特种作业人员(爆破作业、施工用电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操作、架子工等)必须按国家规定,经劳动部门和专业机构的安全、质检作业培训、考核,取得有效证件后,方可从事本岗位工作。

第五条 专业工种人员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考核,获取上岗证及相应技术等级后持证上岗。分部负责牵头组织对各作业队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取证前工作,各作业队负责落实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并登记造册备案,作业队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动态实时监控,检查并上报各分部备案。

第七条 各作业队要把岗位培训工作纳入日常重要考核指标,对所有关键岗位、特殊工种人员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对各类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实行集中管理,以便掌握岗位培训学习情况。

第八条 各作业队应对各施工工班岗位证件定期清查,对于证件期限将要到期的,施工工班必须及时上报各作业队进行登记,各分部要提前与项目部或地方劳动部门和专门机构取得联系,及时办理有关培训和换证手续,分部随时采取动态检查机制,避免出现因换证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第九条 对关键岗位、特殊工种及专业工种人员,各分部要定期组织培训和学习客运专线新的技术规范、新工艺和新验收标准

第十条 鼓励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技能竞赛,提供必要的学习机会,激励和巩固关键岗位及特殊工种掌握的作业标准技能和实现工程质量“零缺陷”目标。

第十一条 各作业队在正式工程施工前必须完成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在作业中验证考核的实效性并予以奖罚和补充培训

第十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铁二十局集团沪昆客专杭长湖南段第三项目分部各作业队。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