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军峪煤焦公司“三违”人员管理办法
矿属各系统、科、队、班组:
“三违”行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大敌,是导致煤矿安全事故的主要因素,为进一步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和职工的劳动纪律、操作行为,在管理中体现以人为本,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目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三违”人员管理办法,现下发至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
一、“三违”收集
凡查出的“三违”行为要及时到安全指挥中心填写“三违”登记表,在填报时,必须写明“三违”的性质、单位、姓名、工种、发生地点、时间、“三违”行为的详细情况以及处理意见,交留安全指挥中心保存。
二、“三违”审核及通知
“三违”登记后,由安全指挥中心严格按照《马军峪处罚条例》对登记的“三违”人员的违章行为进行界定(界定出一般“三违”和严重“三违”)同时出具“三违”处罚通知单及处理意见送达“三违”人员所在单位。
三、“三违”的处理程序
(1)“三违”人员所在单位接到“三违”处罚通知单后,立即通知“三违”人员到矿指挥中心接受处理,同时汇同单位负责一同对“三违”人员进行谈话,进行教育。
(2)在对“三违”人员进行谈话后,由安全指挥中心根据“三违”的等级、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一般“三违”采取:1、3、4、5项
严重“三违”采取:1、2、3、4、5、6项
1)检查保证:既所有“三违”人员必须向安全指挥中心写出书面检查,同时签定“安全承诺保证书”,并在井口“三违”曝光台上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
2)业务培训:既所有的“三违”人员必须到培训室违章学习班,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学习,采用停工培训的学习方式(3-5天)。
3)黄色安全帽: 既所有的“三违”人员必须到指挥中心领取黄色安全帽并进行登记。黄色安全帽佩戴时间根据“三违”等级进行确定,时间为“一般三违”为15天,“严重三违”为30天。
4)经济处罚:既所有“三违”人员单位负责人,在接处罚通知单后,必须向指挥中心与处罚通知单上相应的安全保证金,并由指挥中心出具票据,双方签字确认,同时以记账式的形式登记建立台账,账票必须吻合,其处罚时效期为30天;既如当事人在30天内不再有“三违”行为,此保障金将自动作废,并收回“三违”人员的处罚通知单予以免除罚款,如本人30天内再有“三违”行为,则加重进行处罚,第二次处罚金额将在第一次上加倍,两次处罚金即时生效,随即单位负责人的安全保证金也随之生效。
5)担保:既所有“三违”人员,上岗前必须有本队队长(严重三违)或者班组长(一般三违)做担保人,无担保人的不得上岗作业,同时担保人要签订担保协议,对于被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再次出现“三违”行为的,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将承担同样的处罚。
6)广播:既严重“三违”人员,在培训学习期间利用职工上下班期间,在调度室利用广播系统作出检查(三班签到时间),充当反面教材,教育广大职工认真吸取自己的教训,严格遵守矿规矿纪。
以上项目如有一项不按规定执行,“三违”当事人立即停工,等候处理。
四、总体要求:
1、认真抓好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增强对“三违”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今年以来,虽然我矿总体安全形势基本稳定,但工伤事故时有发生,有些事故性质还相当严重,究其原因都是因“三违”造成的,“三违”行为屡禁不止,少数“三违”人员及习惯性违章屡教不改,已严重威胁职工生命安全,必须下大力气治理“三违”,基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三违”是造成各类事故的根源。各科队、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提高对反“三违”的认识,整体推进我矿安全持续稳定好转。
2、对“三违”处罚一视同仁,丝毫不能动摇。 对领导干部的违章指挥,不管其职务高低,与工人的违章作业同等对待,不得姑息迁就,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其说情或降低处罚标准。对各类“三违”人员的“处罚”必须坚决执行,不得含糊,发现一个,“处罚”一个,发现一百个,“处罚”一百个,宁可不生产,不能不坚决,凡“处罚”人员,在没有接到指挥中心上班的通知,任何人不得安排其工作。
3、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各科队利用班前会、每日一题、板报、井口简报等形式对此办法一个不漏的向职工贯彻学习,做到人人明白。
4、此管理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