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煤矿通风队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1、在总工程师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的全面管理工作,为本单位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一通三防”技术政策和规定。
3、及时完成公司下达的“一通三防”工程设施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好“一通三防”专项治理整顿活动,确保通防工程(工作)质量,杜绝瓦斯、煤尘、火灾事故。
4、根据公司生产计划,编制通防计划,并负责实施,确保通防系统的稳定、完善、合理,并优化措施,搞好通防设备、设施的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5、负责抓好日常的瓦斯、粉尘及安全仪器、仪表的管理,报表及时,台帐齐全,图纸规范。
6、深入现场,搞好局部通风管理,监督生产单位搞好综合防尘工作,立足现场帮助生产单位解决实际问题。
7、负责搞好瓦斯鉴定、反风演习,通风阻力测定及主扇风机通风性能测定工作。
8、积极承办和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应急任务。
9、如因工作失职、失查、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不汇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视情节给予罚款或解聘,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按法律规定,追究直接责任。
若有违反以上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造成事故者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总工程师签章: 年 月 日
责任人签∶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