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煤矿安全科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必须狠抓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搞好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此安全目标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科长必须协助安全矿长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现场安全管理笫一责任者。
二、必须入井深入了解各工作面的施工情况、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抓好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三、统一布置,合理分工,组织生产施工,完成矿井生产计划达到安全生产目标。
四、督促各工种管理人员,井下作业人员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施工措施施工,保证工作质量、生产安全、工程进度。
五、组织职工安全生产学习,操作技能学习(培训)并作记录。
六、督促井下施工,杜绝隐弊工程,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及时安排返工,并给予处罚。
七、如矿井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积极参与组织抢险救灾,减少损失,防止事故扩大。
八、如因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造成安全隐患不处理,不向矿长汇报,给予处罚200—500元/次。
九、如因工作失职、失查、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不汇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视情节给予罚款或解聘,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按法律规定,追究直接责任。
若有违反以上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造成事故者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安全矿长签章 : 年 月 曰
责任人签章: 年 月 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