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面火灾事故抢险救援演习人员撤离、核对程序
工作面火灾事故抢险救援演习人员撤离、核对程序
一、抢险救援演习人员撤离、核对程序
1、工作面工作人员接到调度瓦斯事故撤人通知(演习开始),跟班队长(班长)立即组织人员按照“灾防计划”或“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撤退。
2、调度室做好井下人员的清查工作,每10分钟提取一次灾害涉及范围的单位人员入井数量、升井人数汇报给调度室,直至演习结束。
3、检身房值班人员在井口清点各区队撤退人员,随时向指挥部汇报(撤出人员、剩余人员等情况)。
4、跟班队长(班长)立即组织人员按照“灾防计划”或“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撤退。
5、跟班安全员和矿长清点撤退人员,随时向指挥部汇报(撤出人员、剩余人员等情况)。
6、调度室、机电队、通防新等单位及参加演习的单俭,在井口认真核对参与演习人员的升、入井信息,实现下井人数汇报、下井打卡考勤与矿灯、自救器领取的三对号(注意分清演习人员与正常生产、值班人员),演习开始后每10分钟向抢险指挥部回报一次。发现井下作业人员(演习人员)没有升井要立即报告抢险指挥部。
7、待人员全部撤离,人员数目核对无误后,演习结束。
二、演习记录
1、接到指挥部的电话指令
记录内容:指令发布人、发布时间、接令人等内容的原始记录完整
2、根据指令,第一次汇报井下灾害地点的人员清查情况
记录内容:汇报数据、汇报人、接报人、具体数据等内容原始记录
3、从演习至结束:每10分钟汇报一次井下清点人数
记录内容:汇报数据、汇报人、接报人、具体数据等内容原始记录
4、作业地点撤人名单
记录内容:撤人名单、人数、目前井下人数;与矿灯房核对升井人员的具体号码;从接指令到人员撤出的所需时间的原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