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3-11 19:38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为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关于认真搞好“三个一活动”的工作要求,深入搞好我矿职工安全意识教育工作,帮助我矿职工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不断提高我矿职工安全思想素质,特制订本制度。
1、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每月进行一次,活动时间为每月的月末。
2、安全警示教育由安全科进行组织,技术科进行协调配合,师资人员由矿领导及安全科、技术科相关领导及技术人员组成。
3、活动方式包括:
⑴组织观看安全警示教育录像片;
⑶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⑷利用宣传栏和安全宣传标语、口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4、参加人员为全矿作业人员,具体的召集和管理人为各施工队负责人。
5、各采掘队必须认真搞好生产工作协调,其每次参加活动的人数不少于施工作业人数的65%,否则按每少一人罚款50元进行处理。
6、每次活动都必须制定教育计划或活动方案,并对活动进行认真的记录,尤其是活动考勤,必须严肃认真,严禁弄虚作假,否则按作假一人罚款50元处理。
7、搞好活动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每次活动结束后,都必须对所有活动资料进行建档管理,以备迎接工作检查。若经检查发现未对活动进行建档管理的,每少一次,对活动组织部门罚款500元。
下一篇: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