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红线意识既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需要更是当前煤炭企业生存与否的生死线
安全生产历来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多次就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过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为此,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将2014年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确定为“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2014年4月,接连发生在曲靖市麒麟区下海子煤矿“4•07”透水事故和富源县后所镇红土田煤“4•21”井下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相继作出了重要批示指示。云南省政府召开相关会议,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人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了安排部署,省委书记秦光荣、省委副书记、省长李纪恒分别指出了云南煤炭行业存在的生产安全漏洞多,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等方面的问题,并针对这些情况,做出了“云南省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部署,切实加大整改力度,铁规加铁腕,该关的坚决关停,坚决把事故多发的问题控制下来,确保我省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决定。
当年4月11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4〕18号),《意见》对全省煤炭企业的转型升级和科学安全发展作出了统一安排部署。《意见》提出,要通过“整合重组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顿关闭一批”,进一步减少煤矿企业和小煤矿数量,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调整产业结构,努力推进煤炭产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目标:两年内关闭400对矿井。
10月29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根据云南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又联合制定下发了《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红线”暨煤矿安全行政执法“底线”暂行规定》,确定了云南省煤矿企业不得触碰的安全生产“红线”15条100项,并细化了具体的处罚标准,同时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察监管机构及其执法人员严守“底线”,履行好煤矿安全行政执法职责,大力推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持续稳定好转。
随着政府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的日益严格,产能低于9万吨、生产效率落后的小煤矿,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煤矿,将在省政府主导的这轮整合关闭的“大潮”中被首先淹没。因此,云南煤炭企业要在省政府主导的整合政策下生存并发展壮大,那么实现安全生产就成为首要目标。怎样关、如何关、关哪些,从政策的执行面来看,同样面临如何选择取舍的问题。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那么政府的选择就变得简单了。因此,增强红线意识,守住不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企业发展的代价这条红线,就真正成为云南煤炭企业生存与否的生死线。
当前,煤炭企业面临困难不单是一家企业困难、一个地方的企业困难、而是全省、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煤炭企业都同时面临的共同困难即整个行业的产能过剩。在此形势下,煤炭企业只能通过自我努力,强化安全工作,与行业内的强者赛跑、与时间赛跑,用时间换空间,经受信强者(适者)生存的市场法则的考验,最终生存下来就是强者。特别是现在,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的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成本让安全显得尤其重要,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等待企业的就是被首先无情地淘汰。
因而,作为煤炭企业,如何确保安全投入到位,如何有效提高干部职工主动落实、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积极性,从本质上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打造本质安全型矿山,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特别重特大事故,既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要求,也是“坚守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需要,更是在云南煤炭产业进行关、停、整顿和产业升级的情况下确保企业生存与否的生死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