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科安全绩效考核
机电科安全绩效考核
一、安全指标(30分)
1、发生一起一级非伤亡事故,扣除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人15分;其他人员每人扣10分。
2、发生一起二级非伤亡事故,扣除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人10分;其他人员每人扣5分。
二、安全生产、业务保安责任制(40分)
1、及时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精神、本矿各项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否则扣5分。
2、无计划停电停风一次,每影响1小时扣除科(队)长每人5分;扣除相关责任人每人2分。
3、设备发生失爆现象一处或设备完好率每降低5﹪,扣除科(队)长和相关责任人每人2分。
4、每月组织2次特殊工种业务技能培训,每少一次扣5分。
5、重大危险源及要害场所每旬检查一次,每少一次扣3分,旬检少组织一次扣5分,质量标准化评分表上交每推迟一天扣2分。
6、未按规定进行检查、检修,造成事故,根据情节轻重扣除科(队)长和相关责任人10分。
7、发生机电设备运输故障或事故后及时到现场进行勘察并对事故进行分析追究,否则扣除科(队)长和相关责任人10分。
三、隐患排查治理(20分)
1、被上级检查与本科(队)室有责任,扣除科(队)长每人15分;科(队)室全体人员每人5分,相关责任人15分。
2、工作不认真,不能及时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后不及时落实处理,每次扣除科(队)长每人10分;扣除相关责任人5分。
3、发生“三违”现象一人次,扣除科(队)长和相关责任人每人5分。
四、基础工作(10分)
1、工作中弄虚作假每次扣2分,不按规定入井检查每次扣2分,入井次数每少一次扣2分,每次入井时间不够5小时扣2分。
2、不按矿临时要求参加突查、集中检查等行动,扣1分。
3、特殊作业期间不按矿要求跟班者,每次扣3分。
五、否决条件
1、本矿发生一人次死亡事故,否决全体人员半年安全绩效工资。
2、本矿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否决全体人员本季度的安全工资。
3、本科室发生一人次轻伤事故,否决全体人员当月安全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