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车集煤矿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4-10 21:58 来源:煤矿安全网

车集煤矿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外来人员入井管理,规范外来人员入井程序,保证外来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外来人员是指入井参观学习、技术服务及工程施工等人员。

第三条 入井程序规定:

1、外来人员入井前,由牵头科室负责对其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将车集煤矿有关制度和规定进行贯彻学习。

2、外来人员来矿入井,由矿牵头科室负责签署外来人员入井申请卡,从公共信息网自行下载;

3、申请卡内容必须注明外来人员的单位、姓名、来矿入井原由及陪同人员单位和姓名等情况,由分管矿领导签字同意;

4、办理完申请卡,凭经批准的申请卡由陪同人员联系服务公司安排更衣、发放入井牌,并到安检科信息站登记,领取临时矿灯牌;

5、矿灯房见到临时矿灯牌,发放矿灯和自救器;

6、外来人员第一次入井,必须由我矿牵头科室或单位指定人员陪同,确保外来人员入井期间的安全;

7、外委单位施工前应由牵头科室依据承包合同及安全协议书,到安检科办理外来人员入井申请卡,必须注明施工时间、施工地点,牵头科室必须每班掌握外来人员入井考勤,指定具体负责人每班入井前到信息站登记人员信息;

8、外来人员升井后,由陪同人员或施工负责人到信息站登记升井时间并交回临时矿灯牌;

第四条 外单位集体来矿参观学习,不需办理入井申请卡,由陪同人员提前到信息站登记外来人员信息。

第五条 责任追究规定:

1、未按要求办理入井申请卡,私自允许外来人员入井的,对责任人及牵头科室科长每次罚款1000元;

2、未对外来人员贯彻我矿有关管理制度,入井前未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的,对牵头科室分管负责人每次罚款300元;

3、外来人员在信息站签字和入井人数不一致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

4、外来人员升井后未到信息站登记升井时间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5、外来人员违反矿有关规定的,按以下规定对外来施工单位及项目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对牵头科室进行责任追究:

(1)外来人员施工期间出现不安全行为的,按照《车集煤矿不安全行为界定及处罚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2)出现严重隐患,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条;

(3)出现重大隐患,对施工单位罚款5000元/条,对牵头科室项目负责人罚款800元/条,对牵头科室科长罚款400元/条。

(4)由牵头科室自查的隐患、不安全行为,对牵头科室人员不予处罚。

6、外来施工单位必须整理好现场文明施工,不得违反我矿规定,否则按照矿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第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车矿字[2014]58号文同时废止。

第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车集煤矿

附件:车集煤矿外来人员入井申请卡

车集煤矿外来人员入井申请卡

监管科室(盖章): 分管矿领导签字:

外来人员单位

外来人员人数及姓名 人

来矿入井原由

入井时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班次:

矿陪同人员单位

矿陪同人员姓名

本申请卡一式两份,第一联交服务公司澡堂,第二联交安检科信息站。

---------------------------------------------------------------

车集煤矿外来人员入井申请卡

监管科室(盖章): 分管矿领导签字:

外来人员单位

外来人员人数及姓名 人

来矿入井原由

入井时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班次:

矿陪同人员单位

矿陪同人员姓名

本申请卡一式两份,第一联交服务公司澡堂,第二联交安检科信息站。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