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集煤矿岗位工种实操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实操培训,规范实操培训管理和员工操作行为,按照“以训促学、以操带训”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矿井层面实操培训实行“三考核”:训前考核、训后考核及效果考核。训前考核和训后考核在实操培训基地进行;效果考核由分管科室和区队在学员实操培训结束后进行,7天内把考核结果报培训科。
第三条 实操培训类别
1、公司委托实操:根据参加公司特种作业取证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情况,按照职工培训学校要求,由培训科组织实操培训及考核。
2、矿井层面实操:根据各单位报送培训需求计划,结合矿井实际生产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培训科组织素质提升、技术比武实操培训。
3、单位自主实操:各单位有针对性的开展实操培训,培训班时间不低于4学时,人数控制在2—5人,实操教师为本单位聘任教师担任,并建立实操培训台帐。开班单位负责班级管理、学员考核、资料整理等,将资料报培训科审核后自行保存归档。
第四条 培训管理
1、公司委托实操培训和矿井层面实操培训由培训科负责联系实操教师,并发布开班通知,负责班级管理、跟踪落实、资料收集等工作。
2、单位自主实操培训由组织单位安排实操教师、组织学员,联系培训科协调实操培训时间,培训结束后将培训资料报培训科审核后自行归档保存。
3、实操教师在开班前带领学员学习《实操培训安全管理制度》并签字,实操培训期间实操教师为学员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学员在实操培训中的安全。教师在开课前必须对设备试运行,确保安全无误后,方可进行实操培训。
4、实操培训结束后,实操教师认真填写《学员实操培训台帐》,并对设备完好情况进行检查,打扫实操培训基地卫生,经培训科管理员确认后离开实操培训基地。
第五条 基地使用与维护管理
1、培训科全面负责实操培训基地的管理工作。
2、单位自主实操培训开班前,联系培训科做好开班前准备工作。实操培训教师要先检查所用设备、仪器、仪表是否齐全、完好。实操培训结束后,学员在实操教师指导下,清理场地卫生,仪器设备按规定摆放整齐。
3、生产科、调度室、机电科、安检科、通风(防突)科、保卫科每月要对实操基地进行安全检查,把检查结果发送到各维护单位,并督促整改落实。
4、实操培训基地分区管理,责任单位负责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每月不少于二次,并填写记录。各单位报1名维护负责人,加盖公章及队长签字送培训科。
序号 业务范围 责任单位
1 综采工作面 综采一队
2 采区变电所、高压电工实操基地 机电一队
3 皮带运输巷 掘进二队
4 掘进巷 掘进三队
5 开拓巷及风机 开拓二队
6 轨道巷及运输大巷 运输队
7 瓦检工实操场地、风筒、风门 通风队
8 瓦斯防治巷 抽放队
9 钻场三个硐室 探放队
10 低压电工实操基地、排风系统 机修厂
11 监测监控设施 调度室
12 地质展览室 生产科
13 实物展览室 培训科
第六条 考核奖罚
1、每月给实操培训基地维护责任人200元补助,因维护保养不到位影响正常开班对责任人取消当月补助,在公司及以上检查中因管理不到位受到批评加倍处罚。
2、在实操培训基地研发创新的科研成果按以下标准加分奖励:
类别 新技术推广一等奖 新技术推广二等奖 技术革新三等奖 五小一 五小二 五小三
加分 10 8 6 4 3 2
第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车矿字【2014】22号文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