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车集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4-10 22:07 来源:煤矿安全网

车集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印发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安全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南煤业化工〔2012〕715号)的要求,结合车集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专用资金。

第三条 安全费用的管理应遵循 “足额提取、确保需要、预算管理、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 企管科为安全费用的监督和管理部门,所有在安全费用范围内列支的相关费用,均需通过企管科的审核。

第二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五条 为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印发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安全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南煤业化工[2012]715号)的要求,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70元/吨。

第三章 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第六条 严格按照财企〔2012〕16号及集团公司《关于印发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安全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南煤业化工〔2012〕715号)规定的安全费用使用范围使用安全费用,并结合车集煤矿实际情况,将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归类、整理为以下十大类。具体包括: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

(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三)完善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及应急救援支出。包括完善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等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支出。

第七条 根据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安全费用的具体投入要素应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

第四章 安全费用使用管理

第八条 安全费用投入必须专款专用,只能用于满足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禁止一切生产性支出挤占安全费用。对于安全费用中列支的安全费用要素与生产经营支出容易混淆的耗费应严格区分:一是坚持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原则;二是坚持与安全费用预算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分配依据不充分时不计入安全费用的原则。

第九条 为保证安全投入合理性,确立企管科为安全费用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投入的监督与审核,各费用主管单位应对职责范围内安全投入费用进行认真审核校对,经企管科审核后方可入账核算。

第十条 安全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安全费用预算须纳入年度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各安全费用主管部门要加强本部门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一是要加强安全生产投入要素管理,二是要制定科学的投入计划。各部门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炭安全监察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第五章 安全费用审批

第十一条 所有在安全投入范围内列支的费用,均需经过企管科审核,并加盖安全投入专用章后方可到财务科办理入账核算手续。企管科要明确安全费用与生产经营支出的划分标准,真实反映安全投入实际状况,严禁生产性支出挤占安全费用。企管科在对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及投入要素审核的同时,应进一步明确某一安全费用的开支属于瓦斯治理投入或其他安全投入。

第十二条 根据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安全费用的具体列支要素以企管科划分的安全费用投入范围为准。

第六章 会计核算

第十三条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河南煤业化工[2009]69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使用范围设置明细科目,根据管理需要设置相应辅助核算项目。

第十四条 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不能满足需要时,超支部分直接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年末安全费用禁止出现借方余额;年度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十五条 为全面反映企业安全投入的实际状况,在“其他应付款”下增设“安全投入”二级明细作为过渡性科目,归集本单位发生的所有计入专项储备和从成本渠道直接列支的资本性和费用性安全投入。对于需要单独考核的瓦斯治理投入等项目,须经过安全费用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并设置相应辅助核算进行归集。

第十六条 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现已对相关科目设置了明细科目及辅助核算。各业务部门应保证安全投入项目的正确性及合理性。

第十七条 安全费用账务处理流程

(一)提取安全费用时:

借:制造费用安全费用

贷:专项储备安全费用提取数

(二)发生安全费用时,根据企管科及相关业务部门审核确认的原始凭证,首先在“其他应付款安全投入”进行归集:

借:其他应付款安全投入

贷:原材料等

然后作对应结转分录,如果是费用化投入:

借:专项储备安全费用使用数

贷:其他应付款安全投入

如果是资本化投入:

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

贷:其他应付款安全投入

资本化投入转入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同时按照结转金额一次性提足折旧:

借:专项储备安全费用使用数

贷:累计折旧

提取的安全费用不能满足使用按正常成本渠道列支时:

借:生产成本(或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贷:其他应付款安全投入

月末“其他应付款安全投入”科目余额须为“0”。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车集煤矿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若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主,与以往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主。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