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月份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强化对安全隐患、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和特殊时段的安全管理,逐步提高矿、科、队安全自主管理意识和管理素质,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各级领导干部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程度,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可知、可防、可控、可治的状态,决定在一缘煤业基层队组、专业系统及矿井三级范围内开展安全评估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相关行业的标准、规范,同时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一缘煤业安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一、组织领导:矿成立安全评价领导组和专业评价组:
1、安全评价领导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各分管副总经理及副总工
成员:各业务科室科长、各生产、辅助队组队长
2、安全管理专业组:
组长: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副总工
成员:安监科科长、副科长、分管队组队长
组员:安监科科室人员、分管队组副队长、技术员
3、采掘专业组:
组长:生产副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副总工
成员:生产科、运输科科长、副科长、分管队组队长
组员:生产科、运输科科室人员、分管队组副队长、技术员
4、一通三防专业组:
组长:通防副总经理
副组长:通风副总工
成员:通风科、抽采科、防突科科长、副科长、分管队组队长
组员:通风科、抽采科、防突科科室人员、分管队组副队长、技术员
5、机运专业组:
组长:机电副总经理
副组长:机电副总工
成员:机电科、电力科、科长、副科长、分管队组队长
组员:机电科、电力科科室人员、分管队组副队长、技术员
6、地测防治水专业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地测副总工
成员:地测科、总工办、科长(主任)、副科长(主任)、分管队组队长
组员:地测科、总工办科室人员、分管队组副队长、技术员
矿评价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办公室主任:刘建军。电话:8028
二、指导思路
根据2013年9月29日集团公司安全视频会议精神通知。各矿对本单位安全状况进行一次评估评价,并向形成评价矿报告,通过开展矿井系统安全评价,客观反映矿井各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使各专业科室、生产服务队组,明白自身存在的不足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同时为矿井加强对科、队的分类指导和重点监控提供依据,从而达到促进科、队加强安全管理、提高科、队自治能力,保障矿井安全程度的目的。
三、成员职责分工
认真落实“队组管面、科室管专业、分管理领导管系统的,点、线、面”三级安全评价体系,突出部门、系统管理,狠抓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和特殊时段安全管理,分工如下:
(一)总经理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分管矿领导、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本系统安全评估评价落实,队组对作业地点、工作面的安全评价、科室对分管专业的安全评价,矿分管领导对分管系统的安全评价,安监科在小组领导下负责各级评估评价的考核工作。
(二)通风、抽采、防突科负责本专业安全评估评价及通风队、抽放队、打钻队的安全评价把关审核,负责每月对“一通三防”系统进行评估。
(三)生产科负责本专业安全评价及综采队、综掘一队、综掘二队、综掘三队、炮掘一队、炮掘二队的安全评价把关审核,负责对“采煤”、“掘进”两大系统进行评估。
(四)、运输科负责本专业安全评估评价及服务队的安全评价把关审核,负责对辅助运输系统进行评估。
(五)、机电科、电力科负责本专业安全评价及机电队、皮带队的安全评价把关审核,负责对“机电”、“供电”二大系统进行评估。
(六)、地测科负责本专业安全评价及探放水队的安全评价把关审核,负责对地测防治水专业进行评价。
(七)、安监科负责本专业评价及安监队的安全评价把关审核,负责对安全管理专业进行评价。
(八)安监科在小组领导下负责对各科、队评估评价的工作进行考核,对矿井的安全评估评价按要求上报。
四、实施办法:
(一)队组、科室安全评价流程:
1、各队、科按照评价标准,对本队组、科室工作进行评价。队组评价结果由队长、书记签字确认。科室评价结果由科长及分管领导签字确认。评价表及评价结果领导签字审定表,于每月25日上午报安监科。
2、安全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供电、地测防治水、监测监控、防突、抽采等。
3、各专业评估小组对本系统评估工作本着客观、公正、准确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矿井各系统的安全现状。
五、评价标准:
1、队组的安全程度评价,主要从人、机、环境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A、B、C、D四个级别。得分≥90分为A级,为安全放心队组;80≤得分<90,为B级,为安全基本放心队组;70≤得分<80,为C级,为安全较差队组;得分≤70分,为D级,为停产整顿不合格队组。评为C、D级的施工地点要制定针对性安全措施进行整改。基层队组安全评估评价评分表见附表。
2、系统安全程度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级别。90≤A级<100,80≤B级<90,70≤C级<80,D级<70 ,A级为安全可靠型,可以按照各项规程、技术措施正常组织生产;B级为安全可控型,通过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管理可以保证安全生产;C级为安全较难控型,该系统列为监控重点,责令限期整改,过期整改和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停产整顿。D级为安全不可控型,其中一项或多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整顿。专业系统安全评估评价评分表见附表。
3、矿井安全综合评价,由安监科牵头组织各系统对本分管系统对照标准进行评价。分为A、B、C、D四个级别。90≤A级<100,80≤B级<90,70≤C级<80,D级<70 ,A级为安全可靠型,可以按照各项规程、技术措施正常组织生产;B级为安全可控型,通过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管理可以保证安全生产;C级为安全较难控型,该系统列为监控重点,责令限期整改,过期整改和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停产整顿。D级为安全不可控型,其中一项或多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整顿。
六、考核:
1、每月评价一次,对于队组、科室评价为95分以上时不予通报、考核。
2、队、科每月没有按要求进行评比及报送安监科,安监科根据各队、科上交安全评价审定表,进行汇总排名。
3、队、科没有按要求上交安监科评价表及审定表,要对队组及业务科室进行考核5分,并对科队负责人进行罚款300元,并通报。
2、队、科连续三次排名为最后一名,要对队组及科室进行考核10分,并对科队负责人进行罚款1000元。
七、几点要求
(一)坚持安全、责任高于一切,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评估评价工作,把更多的精力用在现场,查问题、抓重点、抓落实,真正实现“科队自治”管理水平上台阶。
(二)各职能科室要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思路,指导队组现场管理水平上台阶,本着客观、公正、准确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矿井的安全现状。
(三)各科室要逐条、逐项进行评估评价,认真查找出本单位存在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确保下一步的改进措施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实现“科队自治、自律、自管”。
附件1:专业安全评价评分表。
附件2:队组安全评价评分表。
附件3:矿综合安全评价表。
山西潞安集团和顺一缘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