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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一通三防”检查、奖惩规定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4-12 17:06 来源:煤矿安全网

煤矿“一通三防”检查、奖惩规定

一、“一通三防”检查坚持月度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参加平时抽查的人员有矿领导、安全管理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及上级管理部门;采掘工作面月度“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和工程质量验收同时进行,由各验收组进行检查打分;对通风、运输等的检查由安全管理部进行检查(必须有被查单位副队长以上人员参加),并按照安全管理部制定的打分标准进行打分,作为各单位考核“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工作的依据。

二、每月由安全管理部组织一次“一通三防”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五定”、“四签字”的原则及时进行闭合处理。

三、所有“一通三防”方面奖罚由安全管理部出据,对单位及个人罚款直接从当月结算工资中扣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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