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煤质管理制度、职责
为加强对我矿煤炭质量的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进出口公司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我矿煤质管理现状,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
(一)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董事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 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成 员:销售科 调度室 生产技术部 机电部 工会 培训中心 安监部 劳资科 综采队 掘进队 开拓队 运输队 洗选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煤质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
主 任: ××× (负责煤炭质量管理、生产技术指导等全面工作)
副主任: ××× (负责矿井煤炭质量管理及内业资料的管理)
专职煤质检查员:
××× ××× ×××
二、煤质管理领导组责任
负责全矿井的煤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及时予以修订,指导监督各基层单位的煤质管理工作,推广煤质管理新技术、新方法,制定适应现场煤炭质量管理措施。处理由煤炭质量方面引发的事故和用户投诉事件,不断提高煤炭质量。
(一)煤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项目 责任人 责任内容
全面煤质管理
矿长 负责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煤质管理的有关办法规定。建立煤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组织制定各分管领导和各部门煤质管理责任制。分析煤质工作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全矿煤质考核办法。
采煤煤质管理
生产、
机电副矿长 负责采煤系统的煤矸分离、煤水分离、井下除杂工具设施的配备和除杂措施的执行,重点是煤流中的矸石、雷管、火药、放炮器、金属材料、橡胶、塑料等杂物的分离工作。过地质构造和顶板破碎带时保证措施的执行、煤质指标与各单位工资挂钩。
技术煤质管理
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应对煤质负全面责任,从工程设计、生产、计划、作业规程等技术文件中均要提出保证和提高煤炭质量的措施。每一个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有提高煤质的合理采高及技术工艺改进,研究制定岩石、半煤岩掘进工作面的矸石分装、分运、分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煤质管理小组的业务技术工作。负责解决煤炭产品质量上存在的技术问题。
煤质管理的经济政策
分管副矿长 负责制定出台煤质管理办法及与各区队工资奖金挂钩的经济政策。并对矿井煤质管理的监督、协调、落实,实施定期考核,组织定期、不定期的煤质检查活动。每月定期召开煤质分析会。
(二)煤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科室职责根据《杨涧煤业有限公司煤质管理工作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杨涧煤业有限公司科室煤质管理职责》、《杨涧煤矿科室煤质管理考核标准》。
(2)采、掘、开拓队管理职责
1、建立健全各单位煤质管理制度和煤质管理体系,并制定有煤质应急处理预案。
2、对生产的原煤质量负直接责任,对采煤工序中影响煤质的因素,要及时解决。
3、遇到地质变化必须坚持煤、矸分流。
4、工作面遇断层、薄煤带时,必须控制采高,做到分采、分运,并采取措施防止顶板冒落或破碎矸石进入煤流中。
5、采、掘过程中遇到半煤岩或断层时,要对煤岩进行分割、分采、分次爆破,分装、分运、分储;采取措施,减少伪顶脱落。因特殊原因不能实现分装、分运或分储的,区队要制定保证煤质的措施,特殊情况无排矸系统时,必须采取定时排矸,挖矸或开帮充填等方式进行处理矸石。
6、在煤矸设施分流外,不能有超过300mm的矸石。
(3)运输队管理职责
1、对升井的原煤要仔细鉴别,严禁将砟上煤堆,加强运输转载环节手工除杂、拣矸力度,确保原煤无杂物。
2、运输队要加强现场管理,发现煤矸混装和水煤车升井应落实责任单位并及时报调度室、煤质办。
3、主井口皮带司机负责对原煤进行洒水降尘,做到停机停水,负责主井旋转筛的正常使用保证原煤质量。
4、及时清理矿车中的杂物及厚车底。
(4)巷修队管理职责
1、加强对维修巷道的煤质管理,对煤质中的矸石、杂物及时拣出并分装分运,保证煤炭质量。
2、加强对维修巷道帮、顶的管理防止片帮和冒顶影响煤质。
(五)煤场管理职责
1、煤场管理人员经常巡视煤场,发现煤堆周围有木头、 竹笆片、矸石块等杂物要及时清拣,出现积水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2、负责给各用户装车,配装工作。
三、日常检查标准及责任落实
(一)煤质要求标准
1、含矸粒度、矸石在原煤中的粒度不能大于5cm。
2、含矸率≤1%
3、发热量≥4000卡/克
4、水分≤8%
5、灰分≤26.6%
6、杂物长度不超过10cm。
(二)现场管理
A、灰分管理
1、公司抽检当日灰分比计划指标高出4个百分点时,煤质管理办公室组织调度室、生产科、企管科及相关单位作为质量事故进行追查并通报,对违反煤质管理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造成当日原煤发热量低于3000卡/克的,并进行通报,由此造成公司处罚的罚款由责任单位全部承担。
2、工作面地质构造变化时,各区队应在班前会上对如何保证煤炭质量,作出具体布置,否则对没有进行布置或布置不具体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以班前会记录为准和矿井督查为准)
3、凡遇断层、夹矸、捎底、挑顶的回采工作面,没有特殊原因在设计时没有考虑煤、矸分流,造成煤、矸不能分流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4、工作面顺槽皮带,刮板运输机煤流中每发现一块大于30cm的砟块,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5、用矿车运输的半煤岩巷和修护工作面,必须实行分装,分运或分储。严禁出现矸石、杂物和煤混装,否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6、皮带、溜子运输的煤岩巷掘进工作面要采取措施,减少伪顶脱落、煤、矸、杂物等必须实行分流、分运或分储,严禁出现砟煤、杂物混装进入煤流中,否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因特殊原因不能实现分流、分运和分储的要制订保证煤质措施)。
B、水分管理
1、工作面运煤巷遇到顶板淋水、底板涌水、采空区出水时,必须采取措施,架设挡雨棚或挖水窝泵水,将水分离到煤流之外,防止淋水进入煤流,无制订防水措施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井下排水严禁使用溜煤眼,更不准用水冲刷溜煤眼,否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3、因管理不善,造成水进入煤仓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4、工作面有涌水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不能任其流入煤流,未采取措施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5、各转载点做到停机停水,否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C、杂物管理
2、各转载点必须设杂物箱(袋),各处的杂物箱(袋)须当班清理,清理的杂物必须通过矸石车运输升井。不准随意丢弃杂物。否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3、工作面各类杂物(如刮板、木材、链条、钢丝绳、皮带、铁器等)进入煤流系统,发现一次(件)罚有关责任人。
4、发现火工品进入煤流的,罚有关责任人。
5、所有煤质罚款应追究到个人,落实不到责任人的由受罚责任单位领导承担。
6、以上问题可以参照煤质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四、考核管理办法
(一)煤质工资的设置
1、煤质工资从各单位工资总额划出一部分,比例为:采煤队15%;掘进队、煤场各10%;开拓队、巷修队、运输队三个单位各5%。
区队煤质工资=工资总额×煤质工资比例×考核系数
2、队干煤质工资奖励基数:采煤队长1000元;掘进队800元;开拓队、运输队、巷修队、煤场正职500元;主持工作的副职执行正职90%;副职、技术员执行正职80%。
区队队干煤质工资=奖励基数×考核系数
3、科室煤质工资奖励基数:生产技术部负责人800元;主持工作的副职及不下的井正职执行正职的90%;副职(正主任科员)执行正职80%;副主任科员70%;生产科、调度室、销售科负责人600元;机电科、劳资科负责人500元;副职同上,培训中心、工会安监科正职400元,煤质检查员、现场采样员400元。
4、科室管理人员、区队队干煤质工资设立单项奖。
(二)奖罚
1、煤质考核得分以92分为基准,区队考核得分在92~95之间考核得分除以100,为区队考核系数,考核得分在96~98之间考核系数为1;考核系数在98分以上(不含98分)考核系数为1.2;区队考核得分每低于基准分1分切块工资下降10%(最低不能超过50%,低于50%按50%执行);科室以公司考核得分为准:公司考核得第一名执行奖励基数1.2;第二名执行1.0;第三名执行0.8;第四名执行0.6;第五名0.5,公司考核低于92分的科室管理人员煤质奖取消,并按奖励基数的30%处罚,从工资中扣除。(本考核只适用于采煤队队干及其他有关单位,综采队切块工资另行制订原煤质量与工资挂钩办法)
2、矿井考核区队得分低于92分,队干煤质奖取消,并按奖励基数的30%处罚,从工资中扣除。
3、 凡有下井任务参与煤质管理的科室管理人员,在检查工作的同时,必须检查煤质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或煤质办反映情况,并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对煤质管理有贡献的相关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煤质纠纷处理办法
对矿井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煤质纠纷,矿井要积极协助公司煤质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并落实责任,按有关煤质办法进行处理到位。
六、煤质事故考核
1、发热量低于20%,全水、灰分高于4个百分点为煤质事故。
2、因煤质原因受到用户投诉,对用户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的,视为煤质事故。出现煤质事故的,予以责任追究。
后附:《 ×××煤矿煤质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煤质管理处罚条例》、《 ×××煤质管理工作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 ×××科室煤质管理职责》、《 ×××科室煤质管理考核标准》。
煤质管理职责
(一)、生产技术部职责
1、负责井下各采掘工程生产工艺中有关煤质管理项目的设计工作,当采掘工作面遇到断层及地质变化带时,在作业规程中制定有确保煤质管理的针对性管理措施,并及时报送矿井煤质办。
2、监督各采、掘单位搞好合理配采工作,保证煤质合格、稳定。
3、在设计采掘工作面时,必须设计煤矸分流系统和措施,严禁矸石混入煤流。
4、制定井下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时,必须制定有保证煤炭质量的措施或规定。
5、在制定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时,要制定有提高煤质的针对性措施,并由矿煤质管理部门参加会审签字。
6、协助煤质办做好督查和考核工作。
7、及时提供采掘基本情况。
8、加大对现场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调度室职责
1、负责煤炭生产过程的组织指挥工作,对煤炭质量措施的落实负责,对生产中每一道影响煤质的工序有权进行处理。
2、及时掌握煤质信息,根据灰分、水分情况合理配煤。在煤质异常时要及时根据煤质管理人员提供的煤质信息,根据配采方案指挥生产,确保全矿原煤灰分、水分不超过公司下达的计划指标,使煤炭质量、数量整体达到等级要求。
3、协助煤质办做好督查和考核工作。
4、加大对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办公室职责
1、切实发挥现场监督管理职能,协助煤质办做好考核工作。
2、协助煤质办搞好煤质管理及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
3、协助煤质办做好督查考核工作。
4、对单位检查考核煤质结果的准确性进行监督。
5、根据公司“标煤计量”将公司下达的灰分、发热量分解到各区队、纳入工资考核。
6、及时提供产量周报。
7按要求编制各作业面月计划。
(四)、销售科职责
1、积极配合公司搞好煤质检查工作。
2、煤质办人员要切实发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监督区队按煤质管理规定拣矸、拣杂。对违反煤质管理规定的按照有关制度处理并限期整改。
3、组织矿井煤质检查和煤质考核。
4、做好各种数据的上报工作。
5、对公司煤质检查结果和矿井检查结果进行汇总上报。
6、做好用户的信息反馈工作。
(五)、机电科职责
1、积极配合有关科室搞好煤质检查工作。
2、做好筛选设备的管理及制度修订完善。
3、协助煤质办做好考核工作。
4、及时有效的对筛选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六)、劳资科职责
1、积极配合有关科室搞好煤质检查工作。
2、协助煤质办做好考核工作。
3、做好煤质工资的分配和煤质奖罚的执行。
(七)、工会群监职责
1、积极配合开展群众性的煤质检查工作。
2、协助煤质部门做好考核工作。
(八)、安监科职责
1、积极配合有关煤质管理部门搞好煤质检查工作。
2、在开展安全检查的同时要不煤质检查工作也要作为一项检查的重点。
3、协助煤质管理部门做好考核工作。
(九)、培训中心职责
1、积极配合有关煤质管理部门做好煤质检查工作。
2、协助煤质管理部门做好考核工作。
3、有计划的开展煤质培训工作,提高全员意识。
二、公司考核存在的问题依照《杨涧煤业有限公司煤质管理工作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对有关科室和单位进行扣分。
煤质管理考核标准
一、科室考核以公司考核得分为基准,并在公司考核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扣分,由煤质办组织有关单位考核,扣分以处罚为主每扣1分罚有关科室人员20元。
二、有关科室的职责及扣分标准
(一)生产技术部:
1、每少参加一次督查扣0.5分。
2、无执行挂牌上岗扣0.2分。
3、对采掘基本情况提供不及时扣0.5分。
4、对现场存在煤质管理方面的问题不制止不处理的扣1分。
5、对公司或矿查出问题整改不及时的扣1分。
6、不参加对区队煤质考核的扣0.5分。
(二)销售科:
1、每少组织一次督查扣0.5分。
2、无执行挂牌上岗扣0.2分。
3、周报上报不及时的扣0.5分。
4、对煤质管理存在的问题不制止不处理的扣1分。
5、对公司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扣1分。
6、不参加对区队煤质考核的扣0.5分。
7、五日报无报送区队扣0.5分。
(三)调度室:
1、每少参加一次督查扣0.5分。
2、无执行挂牌上岗的扣0.2分。
3、不参加对区队煤质考核的扣0.5分。
4、对煤质管理存在的问题不制止不处理的扣1分。
5、对公司或矿井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扣1分。
(四)办公室:
1、每少参加一次督查扣0.5分。
2、无执行挂牌上岗的扣0.2分。
3、不参加对区队煤质考核的扣0.5分。
4、对煤质管理存在的问题不制止不处理的扣1分。
5、对每周产量提供不及时、不准确的扣0.5分。
6、不及时编制分工作面产量计划表或编制不详细的扣1分。
(五) 机电科:
1、每少参加一次督查扣1分。
2、无执行挂牌上岗的扣0.5分。
3、不参加对区队煤质考核的扣1分。
4、对煤质管理存在的问题不制止不处理的扣2分。
5、对筛选设备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扣2分。
(六) 劳资科:
1、每少参加一次督查扣0.5分。
2、无执行挂牌上岗的扣0.2分。
3、不参加对区队煤质考核的扣0.5分。
4、对煤质管理存在的问题不制止不处理的扣1分。
5、对煤质工资分配不合理或对奖罚执行不严格的扣1分。
(七) 工会群监:
1、每少参加一次督查扣0.5分。
2、无执行挂牌上岗的扣0.2分。
3、不参加对区队煤质考核的扣0.5分。
4、对煤质管理存在的问题不制止不处理的扣1分。
5、每月至少开展三次群众性煤质检查要有记录,每少一次扣0.5分。
(八) 安监科:
1、每少参加一次督查扣0.5分。
2、无执行挂牌上岗的扣0.2分。
3、不参加对区队煤质考核的扣0.5分。
4、对煤质管理存在的问题不制止不处理的扣1分。
(九) 培训中心:
1、每少参加一次督查扣0.5分。
2、无执行挂牌上岗的扣0.2分。
3、不参加对区队煤质考核的扣0.5分。
4、对煤质管理存在的问题不制止不处理的扣1分。
5、对煤质培训无计划、无按计划执行的扣1分。
三、公司考核存在的问题依照《杨涧煤业有限公司煤质管理工作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对有关责任科室进行扣分。
煤质管理处罚条例
一、有下列情况者罚100元扣3分
1、采掘工作面顶板淋水、底板涌水、采空区出水,无采取措施造成水进入煤流的;
2、因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管理不善造成水进入煤仓的;
3、遇断层、夹矸、捎底、挑顶的作业面没有采取措施造成煤质下降的;
4、不服从煤质管理人员的管理或报复殴打煤质管理人员的;
5、煤流中发现有火工品的;
6、遇到重大煤质事故故意隐瞒不请示不汇报的;
7、遇地质构造带单位负责人不布置或监督不力的;
8、遇半煤岩或过断层无做到煤岩分次爆破分采分运的;
9、渣煤混装混出的;
10、因煤质问题被公司停面的;
11、凡遇断层、薄煤带、夹矸、火成岩的回采工作面,没有单独煤矸分流设施的;
二、有下列情况者罚50元扣2分
12、垃圾杂物混入煤流的;
13、煤堆或皮带、溜子、作业面的矸石无清拣或清拣不及时的;
14、作业现场无设专职拣矸人员的;
15、采掘工作面无煤质管理措施或遇半煤岩无煤质管理措施的;
16、有措施、制度不执行或不落实的;
17、作业面变化时无补充措施的;
18、含矸率超过规定的;
19、用户投诉服务质量差的;
20、工作面皮带、刮板运输机发现有大于300mm矸石的;
21、防尘喷雾等下面无安装防水棚的或防水棚低于四米的;
22、煤质检查员、拣矸工不履行职责的;
23、拣矸工、煤质检查员脱离岗位的;
24、薄煤带能降低采高而破岩的;
25、在煤矸分流设施外发现大于300mm的砟块的;
26、拉水煤超过5m或皮带上拉水的;
27、公司煤质管理部门查出(条)的;
28、对查出的问题不整改的;
29、对发现超标的矸石不拣打碎混入煤流的;
30、煤篦子孔大于300mm的;
31、皮带跑偏造成漏煤的;
32、发现冒顶不采取有效措施的;
三、有下列情况者罚款20元扣1分
33、作业现场无煤质管理制度或筛选设备无制度的;
34、垃圾清理不及时的;
35、作业现场有积水不及时处理的;
36、厚车底或车内有杂物不及时清理的;
37、皮带或溜子司机无执行停机停水的;
38、转载点处无杂物箱或巷道无按规定设杂物箱的(200米);
39、杂物长度超过10cm的;
40、筛选设备不能及时开机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41、区域内车表面有矸石杂物不及时清理的;
42、采掘面、转载点无悬挂煤质管理措施的;
四、有下列情况者罚款10元扣0.5分
43、拣矸工、煤质检查员无挂牌上岗的;
44、煤质管理意识较差的或对措施文件不清楚的;
45、现场无班煤质检查记录的;
46、筛选设备上的杂物清理不及时的;
47、指令反馈不及时的;
以上问题只追究到单位负责人,由单位负责人追究到责任人。对检查过程中重复出现的问题可以加倍处罚。对煤质管理的罚款拒不交纳按矿井规定进行处理。本条例没有的可以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