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程师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
2.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保证煤矿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在矿长的领导下,尽职尽责地做好全矿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各种技术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
3.主要抓好一通三防、防治水和冲击地压(矿震)等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等灾害的治理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治理上述灾害的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资金的安排使用。
4.组织编制矿井长远发展规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生产建设、技术改造、科技发展、设备更新的规划及年、季、月度生产计划,认真组织研究、制定矿井的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
5.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安全技措工程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6.负责编制(修编)矿井地质报告,并做到合理开发、三量平衡。
7.对煤矿的“三下”开采设计、改变通风系统设计、采区设计、水平延深设计、采掘工程设计、作业规程、“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措施等进行严格审查,并及时签报。
8.负责批准水淹区域下废弃煤柱开采安全措施。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矿井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进行会审。
9.积极在矿井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水平。
10.按规定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矿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会议,认真排查矿井存在的重大隐患,及时制定治理措施。
11.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监控系统报表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2.按时参加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安全技术管理意见。
13.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制落实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评比活动。
14.协助矿长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16.尽职尽责,按规定入井带班,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杜绝“三违”现象。
17.外出期间明确专人代行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