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副总工程师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积极配合总工程师在矿井“一通三防”方面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搞好矿井的通防技术管理工作。
2.加强对分工业务的技术领导,协调好相关工作。
4.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井的长远规划,对矿井的生产布局、开拓方案及接续计划审查把关,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同时有利于矿井的安全管理。
5.协助总工程师做好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自燃倾向性和二氧化碳的鉴定及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的报批工作,严格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6.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通防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9.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专项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复查。
10.根据采掘工作地点的变动情况,及时监督、批准有关通防安全技术措施。
11.对“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经常检查“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
12.通风系统做重大调整时,通防副总工程师应协助总工程师编制调整方案、安全措施,并进行现场指挥。
13.反风演习或救灾演习时,通防副总工程师应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反风演习或救灾演习计划,并进行现场指挥。
14.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中存在的问题,下井次数达到矿规定要求。定期参加区队安全活动。
15.参与组织重大事故的抢险救灾及现场恢复生产的组织指挥工作。
16.尽职尽责,按规定入井带班,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杜绝“三违”现象。
17.定期召开通风专业技术管理专业会议,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技术交流活动,从技术上保证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