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熟练掌握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
2.积极配合总工程师在地质、测量、物探工作中落实煤矿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搞好矿井的技术管理工作。
3.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对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意见。督促检查有关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矿井地测、防治水、物探的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
4.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和审查采区地质说明书、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并按规定报批。
5.协助总工程师制定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长远规划和年、季、月度计划,提出技术改造、科技进步、设备更新的意见和建议,并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计划完成。
6.组织排查煤矿水文地质、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并组织落实解决措施。
7.协助总工程师进行地测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8.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地测防治水、井筒治理、钻探施工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组织制定、补充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9.协助总工程师对地测作业规程进行审批。
10.负责组织地测开工前的现场勘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监督整改。
11.对地质、测量、物探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经常检查地测规程、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12.参加巷道贯通、井筒治理的竣工验收。
13.尽职尽责,按规定入井带班,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杜绝“三违”现象。
14.定期召开相关技术管理专业会议,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技术交流活动,从技术上保证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