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处主任工程师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全面负责安监处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安监处在进行安全管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协助处长编制矿井安全检查年度、季度、月度计划,保证安全检查的经常性。
3.参加审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措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大修计划、生产作业计划以及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计划。
4.做好对安监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监队伍技术素质。
5.认真听取安监人员的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分析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及时向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提出改进建议。
6.负责全矿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
7.负责建立和管理矿井安全检查技术档案。
8.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问题,及时向处长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9.协助总工程师、安监处长搞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安排,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0.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矿井的安全状况,向安监处长提出具体意见。
12.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
13.经常检查“三大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14.协助处长做好矿井的安全监察与本处的综合管理工作。
15. 必须尽职尽责,按规定入井带班,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杜绝“三违”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