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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2005.6.5”瓦斯超限不断电事故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4-18 13:26 来源:煤矿安全网

××矿“2005.6.5”瓦斯超限不断电事故

2005年6月5日19时6分,安检员高××发现W2705工作面后三角点探头显示瓦斯超过1.5%时,工作面刨煤机和输送机没有断电,继续运行,通知控制台停气。同时通风队梁××在地面控制室发现此情况后通知矿调度,矿调度命令工作面停机,此时在运顺串车处的刨煤队操作员侯××和安检员王××查看远方断电仪,断电仪显示绿灯。21时40分,通风队值班电工吕×前去检查监测系统是否有问题。现场检查试验:断开BAC开关后,工作面不断电,重新合上后,由地面通风调度手动试验闭锁,井下现场观察,显示红灯,正常断电。

问题:简要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事故原因:

1、 瓦斯超限后,运顺串车处远方断电仪控制闭锁的继电器接点没动作。

2、通风队日常检修维护不到位,造成瓦斯电闭锁装置不灵敏可靠。

防范措施

1、加强日常瓦斯监测系统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监测系统灵敏可靠。

2、按安全监测设备的相关规定,对重点瓦斯地点的监测设备要加强管理,定期调校,保证准确无误,做到“监控有效”、“断电迅速”。

案例八:某矿招聘10新工人,从事煤矿采掘工作。在签定合同中,只告诉员工每月工资3000元,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时,没有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等情况告知员工,也没有对他们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就安排从事煤矿工作。半年后,有工人身体出现不适,经诊断,这10名工人中6名为矽肺病,其余4名工人排除不是矽肺病。因此,该煤矿决定:6名患矽肺病的工人在诊断期间费用由单位承担,其余4名工人不是矽肺病,所有费用由他们本人承担。请指出上述案例中该煤矿的违法之处。

答:1)煤矿在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情况告知员工,。煤矿没有告知员工,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2)煤矿应安排工人进行岗前健康检查,符合要求才能安排其从事煤矿工作。因为《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3)关于不是矽肺病的4名工人诊断费用由他们本人承担的决定是违法的。《职业防治法》规定,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该煤矿的决定显然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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