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家塔煤矿“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4-18 15:41
来源:煤矿安全网
第一百九十一条:矿长对矿井“一通三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必须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和治理,通风部门、安质科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第一百九十二条:对“一通三防”安全隐患的整改,必须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对重大隐患要责令其生产单位停产整改。做到“五落实”,即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第一百九十三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通风部门对“一通三防”各类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处理。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一百九十四条:对发现的“一通三防”安全隐患和问题,通风部门要按规定填写“一通三防安全隐患通知单”,送交被检单位、通风部门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五条:对“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1次。防灭火专项检查坚持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时要做好记录,检查后要跟踪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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