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家塔煤矿通风质量标准化验收制度
第一百四十六条: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每旬由通风部门组织、安质科配合对矿井通风系统及采、掘工作面、胶带运输巷、选煤楼的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一百四十七条:通风队对井下各处巷道的巷标、记录牌板设置齐全,规范统一,填写清晰。
第一百四十八条:通风队必须按规定测定矿井风量,矿井各用风地点、采、掘工作面与硐室风量、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采煤工作面通风质量验收标准:
1、采煤工作面风量配备符合要求,工作面运、回顺的防尘管路及防尘设施安设齐全,采煤机内外喷雾完好,雾化效果好,坚持正常使用。
2、采煤工作面运、回顺隔爆设施安设符合要求,水袋水量充足,牌板填写清晰,工作面两巷定期冲洗煤尘,无煤尘堆积超限。
第一百五十条:掘进工作面通风质量验收标准:
1、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设备齐全,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高度大于0.3m,5.5KW以上的局部通风机要装有消音器。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保证正常运转,不发生循环风,局扇通风机必须实行挂牌管理。
2、掘进工作面风筒末端出口风量满足规定要求,风筒距工作面煤巷不大于5m,岩巷不大于10m。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有反压边,无死弯、破口、无漏风、风筒要统一编号。
3、掘进工作面防尘设施齐全,坚持正常使用;隔爆设施安设符合要求,水袋水量充足,牌板填写清晰。工作面煤尘定期冲洗煤尘,无煤尘堆积超限。
第一百五十一条:井下通风设施安装符合要求,通风设施前后5m内无积水、淤泥和杂物。矿井所有通风设施通风队要进行统一编号、建帐管理。
第一百五十二条:矿井主要运输巷、地面选煤楼综合综合防尘设施安设齐全,按规定冲洗煤尘,无煤尘堆积超限。
第一百五十三条:矿井各地点无瓦斯超限积聚,排放瓦斯要有经批准的措施,各类通风图纸、牌板、记录、台帐齐全,测风员、瓦检员定期进行培训,有记录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