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工作面超前探孔(长探/短探)探煤防突规定
掘进工作面超前探孔(长探/短探)探煤防突规定
为了更好地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防止掘进作业中误揭煤层或地质构造,特制定本探掘规定。
一、超前探测方法为“地质探测仪探测+地质长钻孔+工作面短探”联合施工方式进行,逢掘必探。
二、工作面掘进前必须由地质部门利用地质探测仪对待掘前方地质情况进行科学探测,并根据所得数据做出分析结论做为掘进工作面前方情况的参考依据。
三、掘进工作面在掘进前必须进行地质长探钻孔施工,根据工作面煤岩层情况由地测部门设计地质钻孔,通风工区施工。未进行地质长探钻孔施工的不得掘进,地质探孔长度原则上不低于60米。
四、地质钻孔施工过程中,地测部门人员必须现场跟班,检查所施工钻孔定位及施工参数,记录钻孔煤岩状况,发现未按要求施工的,处罚施工班长100元/孔,跟班区长50元/孔。施工在对地质情况有疑问的,必须进行补孔。
五、地测部门根据地质探孔及相邻巷道实见资料对掘进工作面前方地质情况进行分析,包括对掘进工作面前方的煤岩层位、间距、赋存状况、煤岩性质、预计长度等情况进行预测分析,并绘制出各掘进工作面地质预想剖面图,提供批掘通知单。
六、通防部门根据地测部地质预报提供的各巷道见煤距离及探孔分析报告情况提前制定防突设计或进行批掘。
七、工作面短探孔由施工单位(掘进队)负责施工,施工单位掘进队跟班领导、防突员现场监督,每循环进行。探孔数量不小于四个,分别分布于巷道顶、底板和巷道两帮各施工一个孔,长度不小于5m,孔径为Φ42mm,防突员根据岩层倾角现场确定打设角度。若钻孔未见异常,则正常掘进,如探孔施工时见水、见煤或瓦斯涌出异常时,必须停止掘进,立即向调度中心汇报。待公司有关部门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掘进。
八、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法向距离10m之前,必须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前探钻孔进行探煤,并做好详细记录。在地质构造复杂或地质情况不明区域,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法向距离20m前必须布置2个以个的前探钻孔进行探煤,探明煤层层位、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否则不许施工。
九、在揭煤工作面距突出煤层最小法向距离7m位置时,必须停头进行区域预测或定为突出危险区的则采取区域防突措施,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达标后再进行掘进
十、掘进至距突出煤层最小法向距离5m时,必须边探边掘,保证工作面到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