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考察管理办法
防突考察管理办法
为使我公司防突指标考察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全矿井的采掘工作面,都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即开展预测预报,措施落实、效果检验、综合防护工作。防突指标考察工作由通防部和施工单位共同负责,具体为:
1、施工单位必须购买Ф42风煤钻杆,在每个工作面设置15米以上的Ф42钻杆,若有损坏,必须在下一班及时补齐。确保风煤钻和Ф42钻杆完好。否则每次对其单位主管罚款200元。
2、施工单位从巷道开始掘进或接近防突预测预报报表上总工程师批定的允许进尺的前一个班,施工单位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通防部进行防突指标考察,一次不通知或拖延一个班,对责任者罚款50元。通防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安排人员进行预测预报工作,每拖延一个班,对单位主管罚款50元。
3、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预测预报时间之前,把风煤钻杆准备好,预测预报的具体操作为:施工单位负责打风煤钻,通防部负责提供钻眼的技术参数和技术指导,并按规定测定K1值和钻屑量。
4、现场各种参数测定完后,通防部防突预测预报人员根据测得的数据,给现场施工负责人和瓦检员以明确的意见(即可掘进或停止前进)。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和瓦检员都必须在防突预测预报人员的原始记录本上签字。若防突预测预报人员不找现场负责人和瓦检员签字,每次罚款50元。若现场施工负责人和瓦检员无故不签字,每次罚款50元。
5、防突预测预报人员在现场考察完后,必须在现场将考察结果电话汇报通防调度,通防调度必须立即将情况汇报公司分管领导、通防部主要领导、调度室和施工单位,调度室也必须将通防汇报的情况及公司领导的安排意见转告施工单位。一次不汇报或少汇报对当班调度员罚款50元。
6、防突预测预报人员升井后,应立即做防突预测预报报表送有关单位和人员签字并及时发放到有关单位和人员。每拖延一次罚款50元。
7、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总工程师批定的允许掘进进尺严格控制,每超掘1米,对施工单位主管处以1000元的罚款。
8、防突预测预报工作必须严格按操作程序及要求测定各种参数,严禁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给予工资降级或开除矿籍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