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区测风制度(红沙岗一矿)
通风区测风制度(红沙岗一矿)
为了更好的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特制定矿井测风制度如下:
矿井必须配备能满足生产需要的专职测风人员,矿井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测风地点、位置、测风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
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测风应在专门的测风站进行。在无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要选择巷道断面规整、无片帮空顶、无障碍物、无淋水和前后10米内无拐弯的直线巷道内进行。
一、测风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回采工作面的风量应在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分别测定。在回采工作面顺槽测风时,临时测风站要选择在巷道断面规整、无片帮空顶、无障碍物、无淋水和前后10米内无拐弯的直线巷道内进行;
2、掘进工作面的测风,根据需要测定掘进工作面风量、掘进工作面回风量、局部通风机前巷道配风量、局部通风机所在巷道风量等。测量掘进工作面风量时,测顶位置设在距工作面≤50m的地点测定、工作面回风量的测定位置设置距巷道回风口10~50m的位置进行测定。
3、各硐室风量,应在硐室的回风侧进行测量。
4、主要通风机风量的测定:在主要通风机扩散器出口布置测点轴流式风机用等面积环原理布置测点,测3-5次,取其平均值。
5、测风时要避开巷道行人、行车频繁的时间,避开附近风门开关频繁的时间,测风时不得有人员、车辆经过。注意避开架空线,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6、反风时的测风操作,应按照反风演习计划和本规程“反风演习时的测量”规定进行。
测风时的安全确认
确认身体状况良好,适合上岗。
在进行测定之前必须检查操作地点的支护、顶板和有毒有害气体情况,有问题处理好后再开工;检查巷底情况,没有杂物,防止绊倒;要注意脚下是否湿滑,防止滑倒。
二、测风工负责下列工作:
1、测定矿井各地点风量、风压、温度、湿度、所需检测气体的浓度等气象参数。
2、按时填报通风报表和各种记录。
3、计算矿井有效风量率、外部漏风率、等积孔等。
4、检测各用风地点(巷道)的配风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5、在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等工作时,测定有关数据和做好资料汇总工作。协助开展矿井通风阻力和风机性能测定等工作。通风构筑物的漏风测定。
三、测风特殊操作
在坡度超过20°的巷道内进行测风时,人员下方必须设置牢固的遮挡物防止人员操作时坠落。
架线巷道测风时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好后摘电操作。摘电执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