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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区粉尘监测制度(红沙岗一矿)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4-20 21:41 来源:煤矿安全网

通风区粉尘监测制度(红沙岗一矿)

1.测尘员必须经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现场采样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进行采样,并了解产尘点的生产工艺,现场的防尘措施的使用情况。

2.对产生粉尘的总粉尘浓度。每月测定两次,以每月15日为界,并且检测率达100%。

3.对生产性粉尘的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鉴定一次,监测率必须达到100%。

4.对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每季度测定一次。覆盖率必须达到25%。

5.粉尘分散度每半年送检一次,游离二氧化硅含量鉴定每半年送检一次。

6.凡属送检样品必须送有资质的安全监测检验公司检定,并出具监测报告,并有粉尘监测站向矿相关部门提供报告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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