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使用制度(红沙岗一矿)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4-20 21:51
来源:煤矿安全网
1.各种仪器、仪表应固定专人使用,使用时严格按产品说明书操作,严禁旋动电位器或拆开仪器;使用时,先检查仪器的电压,凡电压低于规定值,应禁止使用;由于使用不当造成仪器损坏要按情节追究使用者责任。
2.相关人员支领各种仪器,做到当班领用当班交回,并且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严禁私自调校和拆开仪器。丢失或损坏仪器的照价赔偿,丢失仪器支领卡要立即到仪器房挂失,并交工本费,由仪器房补办仪器支领卡。支领卡在挂失前,仪器被他人支领造成丢失的,由持卡人负责赔偿。
3.使用仪器、仪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其构造、性能和操作方法;支领时要进行外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找仪器房维修或更换;携带中要避免碰撞,严禁敲击,严禁当坐垫;无故损坏仪器、仪表要按原价赔偿。
4.使用易碎及易损仪器时,使用人员要注意保护,使用完毕后立即放入箱(盒)内。
5.风表使用时,必须选用合适量程的风表,以免风表受损。使用时,防止风表叶片变形,不能触碰、推动风表叶片或摔打敲击。
6.使用采样器时,不得在井下使用充电器充电或打开机盖,不得擅自更改电池组等防爆安全部件,严禁碰撞仪器,禁止瓶嘴及接头上沾染油脂,以免发生爆炸事故;要定期检查流量表的准确度、引射器的引射系数、吸气系统的气密性和等效阻力器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