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5-03 21:01 来源:煤矿安全网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为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煤矿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均按本办法进行调查、分析、报告、处理。

二、引用标准

1、事故分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GB/T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和WJ9049-2005执行。

2、事故调查分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GB/T6442-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执行。

3、事故经济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GB/T672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执行

三、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负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应当立即报告省国防科工办和企业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时,应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四、事故调查

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

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五、事故处理

1、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并明确事故性质,视事故性质确定处理方法。

2、对于责任性生产安全事故,应分清责任,明确责任人。

3、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下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80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下一篇:装卸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