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5-03 21:08
来源:煤矿安全网
二、安全教育要求与方法
1、危险岗位复训教育:每年由安全科牵头组织对从事民爆器材危险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一次100%的安全培训教育,考试不合格者可补考,补考不合格者不能继续在岗位工作。
2、变换工种安全教育:由矿安全科负责对变换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
3、安全教育重点是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职业教育,其教育内容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劳动保护、煤矿生产情况、安全技术、职业危害知识、煤矿危险部位和典型安全等,以及煤矿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
三、矿井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用于记录职工安全教育工作计划的实施过程和结果,有效保存期限为三年。
四、矿安全科督促各部门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用多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周、月)、班前会、板报、标语、录像、网络等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