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科室“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汇编(新桥煤矿)
相关科室“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汇编(新桥煤矿)
生产科
一、负责生产技术科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的技术工作。
二、负责编制、审批、实施“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的规划、计划、设计、规程和措施。
三、负责组织矿井“一通三防”月底质量检查、工程质量验收、移交工作和矿井“一通三防”达标工作。
四、及时分析“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五、负责巷道贯通、排放瓦斯、矿井防尘、防灭火等“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工作。
六、编制矿井年度、月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考虑矿井(采区)通风能力,坚持以风定产。
七、负责推广应用“一通三防”的先进经验、技术和装备。
八、负责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年度瓦斯等级鉴定及编制总结报告、年度反风演习请示及反风演习总结。
九、负责全矿通风系统的建立与调整。
安检科
一、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安全检查监督。
二、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规划、计划、设计、规程和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协助全矿“一通三防”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
四、制止“一通三防”工作中的各种“三违”现象,追查处理“三违”人员。
五、参加“一通三防”工作的安全质量检查。
六、负责巷道贯通、瓦斯排放等“一通三防”工作中的安全检查监督。
调度室
一、负责矿井生产调度业务范围的“一通三防”工作。
二、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的调度联络工作,及时掌握巷道贯通、瓦斯排放等工作的进展情况及规程措施落实情况,做好巷道贯通时组织协调工作。
三、负责“一通三防”工作所需材料的下井调度工作,熟悉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的位置及设备材料储存情况。
四、熟练掌握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发生通风、瓦斯等重大事故时,能够全员指挥得当。
五、协助安检科、生产技术科做好全矿“一通三防”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
监测监控中心
一、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日报等。
二、负责编制、审批、实施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的规划、计划、设计、规程和措施。
三、协助生产技术科做好全矿“一通三防”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
四、负责全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灾变时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机电科
一、负责机电系统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的技术业务工作。
二、负责编制、审批、实施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的规划、计划、设计、规程和措施。
三、对矿井主要通风机系统、防尘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转负责;对局部通风机的供电,风电、瓦斯电闭锁的连续可靠运转在业务技术上负责;做好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的性能测定工作。
四、负责抓好机电设备的检修、管理,杜绝电器设备失爆,防止机械摩擦、碰撞产生引爆火源。
五、负责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的断电功能测试管理工作。
六、对实现矿井掘进装备系列化在业务上负责。
人劳科
一、负责人劳科管理范围内的“一通三防”业务工作。
二、负责“一通三防”所需的定员满足要求,并根据生产发展情况及时给予补充,保证人员素质。
三、负责做好“一通三防”职工的培训工作,特别应加强对爆破工、瓦斯检查工、通风工等特殊工种的培训管理。
供应科
一、负责全矿供应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
二、负责按时供给矿井“一通三防”计划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仪表等。
三、负责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规定备齐配足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
四、负责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管理和火工品发放,不合格的火工品不得发放。
五、负责加工木质风门等各项工作,熟悉通风设施的质量标准,并按照标准要求加工、安装、拆除各类相关设施。
财务科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矿“一通三防”有关规定。
二、根据矿井安全生产需要,负责及时拨付“一通三防”工程设备、材料及其他支出所需资金。
三、负责统计核算矿“一通三防”工程、成本收支的财务核算和管理。
四、可以参加“一通三防”工程检查和验收,并提出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