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有害气体测定制度(新桥煤矿)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必须建立对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的规定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氮氧化物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硫化氢至少每月监测1次、碳氧化物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煤层有自燃倾向的,根据需要随时监测。”的要求,为了及时了解、掌握有毒有害气体的变化情况和矿井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妥善处理,防患于未然,确保矿井长治久安,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监测的有毒有害气体项目共有14项,具体测定地点、测定周期、须配备仪器的数量等,规定如下:
(一)一氧化碳:
测定地点:采空区密闭内、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
测定周期:每季度一次
仪器型号:CD4型多参数气体测定仪
鉴定周期:一年
须配备仪器的数量:1台
测量单位:通风队
(二)二氧化氮:
测定地点: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
测定周期:每季度一次
仪器型号:M4-NO2
鉴定周期:一年
须配备仪器的数量:1台
测量单位:通风队
(三)二氧化硫:
测定地点:采空区密闭内、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
测定周期:每季度一次
仪器型号:M4-SO2
检定周期:一年
须配备仪器的数量:1台
测量单位:通风队
(四)硫化氢:
测定地点: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
测定周期:每季度一次
仪器型号:CD4型多参数气体测定仪
鉴定周期:一年
须配备仪器的数量:1台
测量单位:通风队
(五)氨气:
测定地点: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
测定周期:每季度一次
仪器型号:M4-NH3
鉴定周期:一年
须配备仪器的数量:1台
测量单位:通风队
(六)氢气:
测定地点:井下电机车充电硐室
测定周期:每旬
仪器型号:M4-H2
鉴定周期:一年
须配备仪器的数量:1台
测量单位:通风队
(七)二氧化碳:
测定地点: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测定周期:
1、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2次;
2、有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
3、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每班至少检查1次;
4、可能涌出或积聚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
仪器型号:GWJ-1A型
鉴定周期:一年
须配备仪器的数量:23台
测量单位:通风队
(八)瓦斯:
测定地点: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测定周期:
1、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每班检查至少2次;
2、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
3、密闭(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4、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1次;
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
仪器型号:GWJ-1A型
鉴定周期:一年
须配备仪器的数量:23台(与检测二氧化碳检查仪器共用)
测量单位:通风队
(九)噪声:
测定地点:井下作业场所
测定周期:一年
仪器型号:MS6700型
鉴定周期:长期使用
须配备仪器的数量:1台
测量单位:通风队
(十)温度:
测定地点:井下各采掘作业地点、机电硐室
测定周期:每班
须配备仪器的数量:20支
测量单位:通风队、
二、通风队负责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测量,并做好原始记录和报表。
三、各种有害气体的检测报表在测定结束的2日内报矿总工程师审阅,送生产科、通风副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