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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烷传感器误报警处理规定(新桥煤矿)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5-15 21:14 来源:煤矿安全网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处理规定(新桥煤矿)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的定义:因故障造成甲烷传感器显示的瓦斯异常假值。

(一)下列情况界定为监控系统本身技术缺陷引起的误报警

1.系统电源故障使甲烷传感器处于供电时好时坏状态。

2.监测监控系统线路受强电磁场干扰。

3.电桥电阻无故断开、转换电路运行当中无故损坏。

4.系统采集瓦斯传感器刚通电时的瓦斯显示值。

(二)下列情况属人为责任引起的误报警

1.甲烷传感器进水。

2.甲烷传感器受到摔、碰等强烈震动。

3.传输线路意外断线或接线盒接触不好。

4.传感器距离煤壁距离小于200mm。

5.检修线路时,接线震动频率与瓦斯值频率相同。

6.瓦斯传感器受热蒸汽影响。

7.采用物品包裹瓦斯传感器致使其透气性不好。

8.松香水等碳氢物质浓度超标。

(三)罚则

1.监控系统本身技术缺陷引起的误报警,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并及时与厂家联系,查明原因,制定专项防范措施

2.因人为责任原因引起的误报警,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矿长罚款500元/次、总工程师罚款500元/次,其他副矿级瓦斯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各罚款500元/次,通风副总工程师罚款300元/次,生产科通风负责人罚款300元/次,监测监控中心主任罚款400元/次,使用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次、直接责任人1000元/次(同时每次按严重违章一起考核)、机电负责人罚款1000元/次、跟班队干罚款1000元/次、班长罚款500元/次,对责任单位月底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总分扣5分/次。

3.甲烷传感器一旦出现误报警,在8小时内由通风副总或值班矿领导负责组织,监测监控中心、生产科、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使用单位按照事故进行追查,并形成追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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