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各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省属企业,义乌市安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开展,有效普及了安全知识,营造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了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总结历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集中精力,切实把“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及早制订活动方案,尽快落实活动经费,推动指导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多管齐下,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今年的主题是“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积极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既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全省性宣传活动,也要根据实际,开展有区域与行业特色的活动;既要发动传统主流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更要发挥好微信、微博、手机报、门户网站等新媒体的作用,多管齐下讲好安全故事,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将组织开展全省性活动,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加以落实。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和浙委发〔2014〕5号文件专题宣贯活动;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
(三)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开辟“安全生产月”宣传专栏;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微信有奖竞答活动;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摄影比赛活动;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创意征集比赛;
(七)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暨十佳“金点子”评选活动;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九)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安全知识培训;
(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部署,组织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以及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
三、务求实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全覆盖、全国行、常年行的要求,结合实际时组织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切实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重点结合新媒体传播信息短、平、快的优势,切实发挥万里行宣传、采访和督导“三位一体”作用,有效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省安委办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矿山、危化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安排媒体记者随行采访,采用“四不两直”形式深入基层和企业,对典型隐患进行曝光,推进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对先进典型和经验,在主流媒体上予以宣传和推广,引导群众重视安全、关注安全。
四、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抓实抓好,把中央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穿到“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全过程,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月,使“安全生产万里行”成为常年行、全国行、暗查行和攻坚克难行,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跟踪指导,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信息共享和总结工作,把活动安排方案(于5月18日前)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7月10日前)报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指导组办公室(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地址:杭州市西溪河下77号,邮编:310012,联系电话:0571—88826581(带传真),电子邮箱:Aqxjyp@163.com。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