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一队“2013.10.23”人身事故案例分析
2013年10月23日八点班,川九掘进一队当班跟班队长吴祖平、班长岳云带领工人接班后,在工作面夜班两帮各滞后1排未支护情况下,为赶进度,未先进行帮部支护,组织工人掘进作业。8时30分,当班掘进一排,主皮带检修,停止运行,班长岳云开始组织5名工人对顶及帮部进行支护作业,跟班队长吴祖平组织其余人员进行接风筒及管路安装工作。9时30分左右,支护工李高红、梁向前在工作面北帮倒数第三排处打设下部锚索钻眼时,北帮倒数第二排帮顶角及中上部位置出现片帮垮落,垮落大煤块(长、宽、高:1m*0.7m*0.4m)及碎煤压住支护工李高红双腿,并将其身后材料工杨玉华碰倒,小煤块砸住脚部。事故发生时,安全督查科安全员吴占背在3101运输顺槽工作面巡检,未在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跟班队长吴祖平、班长岳云立即组织人员清理压住伤员的煤块,用担架将李高红、杨玉华抬出工作面升井,跟班队长吴祖平在抢救伤员的同时向川九项目部及队长潘治东进行了情况汇报。
掘进一队队长潘治东接到汇报后,及时向调度台进行汇报,调度台值班人员秦瑞杰通知辅运队派人车前往接送伤员升井。李高红、杨玉华升井后,送往长子县人民医院检查,经诊断为腿部受伤,两人意识清醒,无生命危险。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3101回风顺槽工作面北帮煤质较软,支护工李高红、梁向前等人进行支护作业时未先进行敲帮问顶,在打设锚索眼过程中,受振动影响,帮煤块裂隙垮落,砸伤人员,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跟班队长吴祖平、班长岳云为赶进度,在夜班帮部滞后1排情况下未先支护到位,组织工人进行掘进,导致帮部空两排未支护,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支护工李高红、梁向前等人安全意识差,支护时操作位置与空帮区域仅1米,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下作业,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事故原因:
1、掘进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要求,支护到位,严禁空顶空帮违规作业。
2、掘进支护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程序,及时将活煤活块找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规范操作。
3、掘进面支护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人在一侧严密监视顶帮变化情况,防止顶帮煤壁松动、冒落后掉落伤人。
4、加强对掘进作业系统各岗点的岗位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岗位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素质。
5、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跟班安全员要从严、从细进行现场各类不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时制止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6、各单位要对照事故进行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