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否因为员工在微博、微信上的行为将其开除?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7-04 22:28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专业解答]
首先微博、微信并不是不受控的地方,仍然要受到法律约束,同时一些言论也是员工言论的一部分,可以作为证据或构成违纪事实。所以要考察劳动合同、企业的规章制度,以及员工的具体行为的定性。如果企业对这样的行为有明文的规定,并且行为的影响确实比较恶劣、符合企业制度规定的违纪解除要件,那么公司可以依据这样的行为以严重违纪为理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并非有了这样的规定,企业就可以滥用规章制度。毕竟微博、微信还是属于员工的私人空间,如果不是微博+V用户,微信企业服务号的使用者,那么企业不仅举证相对困难,而且管理对私人空间的延伸度仍要看具体情况。比如在微博、微信上辱骂诋毁自己公司和辱骂诋毁与公司无关的人的性质上是不同的。